2023年9月,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则开庭公告并做了相关报道。公告显示,该案原告为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华纳唱片中国(香港)有限公司,案号为(2023)沪01民初129号,案由为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将于2024年4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承办部门为商事审判庭。记者从法院获悉,其他合同纠纷是“合同纠纷”的子案由。

4月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由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述案件已变更了审理法院,因此原定于4月9日的庭审已取消。

本案涉及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首先是管辖权异议的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本案当中,应当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最终确定受理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应当移送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是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问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尚不知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那么应当是移送了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没有约定,那么应当是移送到了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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