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压事故、保平安”道路交通整治行动,有力打击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近日,耒阳交警查获刘某等多起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4年3月25日9时15分许,刘某无证驾驶湘D8***7牌照二轮摩托车沿耒阳市城北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城北路中荣加油站对面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刘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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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许,周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耒阳市城北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城北路中荣加油站对面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刘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九项之规定,依法对周某驾驶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耒阳交警提醒: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要敬畏法律
引以为戒
绷紧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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