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院现面向本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1.检察辅助文员6名。主要从事文字辅助、办案辅助、行政事务等工作;

2.机动车驾驶员2名。主要负责本单位公务用车出行保障等工作。

招聘专业条件

1、检察辅助文员: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公共管理、中文文秘、财务财会类专业,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至2006年4月出生);

2、机动车驾驶员:男性,不限学历,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之后),具有C1以上驾照(A照优先),有五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招聘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检察工作纪律;

2.自愿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

3.身体健康,具有完成工作所必须的身体条件;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

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填写《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区检察院公共邮箱ganyujc@163.com。

(二)现场资格审查

区检察院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初查,通过初查的,将电话通知本人于4月15日、16日到区检察院609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作品、获奖或荣誉证书的可同时提供。

(三)考试

1.检察辅助文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主要采取路考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时需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等一切争议事项,均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2.工资待遇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相关说明和政策咨询

因考生弄虚作假,通讯工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工作由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本公告由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518-80276611,监督电话:0518-8027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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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第216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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