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警消防”三方协同作战,对3名违规动火作业人员拘留
这是我梦野艳齐刚刚从北京六里桥得到的一条消息。
这条消息告诉我们——
近日,六里桥街道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广安路316号附近一工地,王某某等三人心存侥幸,未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由王某某指使两名工人违规使用电焊机冒险作业,存在安全隐患。
注意,这里说的是冒险作业。
怎么个冒险了?
我梦野艳齐没在现场,但我能够分析出,这里所说的冒险,无外乎是周边易燃物过多,或者在作业现没有设置消防器材,或无人在现场值守应急。
而王某指使这4个字,我理解王某恐怕是这两位操作人员的雇主或者老板。
指使,则显然是他张罗的要进行这种冒险作业。
他这么一来,招来的结果是什么呢?
招来的结果是——
经六里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西局派出所、消防三方联合,依法对三名违规作业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王某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那两名工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看到这里,也许有些人会不解,他们的作业不是没有引发火情或者火灾吗?怎么还被拘留了呢?
现在的情况是,即使没有引发火情,没有造成火灾,你只要触犯了消防法,你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消防法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消防法是这样规定的——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这件事的发生,无疑给正在施工作业和准备施工作业的人们敲了一声警钟。
这警钟就是,你就是没有引发火情,没有造成火灾,你只要没有按规矩办事,你就会受到如此的警告和处罚。
尤其是那些从外地到北京来打工的人们,你们更得注意了,别因为这种事,在北京,钱还没挣到,先到拘留所里蹲上几天!
有些当老板的,没什么素质。
他们胆儿太大,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
但撞了南墙,他就会知道法律的厉害了。
可恶的是,有些当老板的,明知道他所从事的,违法,还指使他雇来的人去违规操作。
这种人,让他到局子里蹲上10天,我梦野艳齐说:有必要!
需要强调一点的是——
在施工现场,只要你动火了,就得事先报备。
操作期间,就得按规矩进行,就不能掉以轻心,就不能以为有些事不可能在我身上发生。
在这种事上,我梦野艳齐自己就有亲身体会。
我曾请人给我经营的餐馆做防水。
结果,工人用烤灯把贴到墙面的防水卷材烤着了。
这,谁能想得到呢?!
当时,若没有他人及时赶过来,用灭火器将火灭掉,后果不堪设想。
而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真的是两条腿都软了,因为我不在现场。
我在开车赶过去的时候,心里真的在想:这下完了。
因为一旦起火,那我这个餐馆肯定就是甭想再接着往下干了。
好了,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
我是头条点评官。欢迎您对我的点评提出不同的见解。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
最后,需要注明一点的是,此消息来自于北京的《我爱六里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