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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某某、杨某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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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荆州市近年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跨区域打击难度最大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该犯罪团伙以茅台系列低档酒为原料,勾兑后,将酒灌入回收的茅台飞天系列酒瓶内,后通过某网店销往全国各地。截至案发,涉案金额高达1亿元。

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引导侦查

案发后,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职能,积极履职,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链条,提出了固定关键证据、突破主犯口供、加大追赃挽损等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从代收款的银行流水账单、物流邮寄单与销售成单表进行大数据比对。从而及时查清销售金额及违法所得。

穿透式审查还原案情

在审查起诉环节,由于该假冒茅台制售链条环节众多,涉案人员分散各地,买卖交易大多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办案和审查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过程中,检察官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快递凭证等关键证据,严格审查案件事实,以牢固的证据链还原案件真相,确保案件质量。

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徐某某等人的行为在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同时,还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破坏了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损害了诚信经营、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在检察官的建议下,消费者李某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案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具体实践,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体的打击力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1621期

来源|“沙市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刘晓曦 周志军

责任编辑|王云飞 鲁阳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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