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丨富源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

为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清廉富源”建设取得实效,富源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常态化对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雷旭,中共党员,营上镇都格村委会副主任,2024年2月17日22时54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田波林,中共党员,竹园镇乐乌村委会玛依咱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3月11日8时41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龙中宝,中共党员,后所镇栗树坪村委会大栗树坪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3月15日14时0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富源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来源:清廉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