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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园欺凌

从你我做起

“3名初中生杀人埋尸案”、”初中女生坠楼身亡”……近期发生的多起案件把校园欺凌问题推上舆论热潮,牵动着全社会敏感神经。如何防治校园欺凌,保障孩子们平安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应该思考的问题。

什么是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学生欺凌属于校园欺凌的一种。

校园欺凌现在多发生于中小学,校园的厕所、宿舍、天台、校外的小巷子都是校园欺凌的常发地。

引发校园欺凌的原因

01

孩子自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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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行为的性质后果。性格存在缺陷,或暴躁易怒、缺乏同理心,喜欢欺负他人为乐;或孤僻内向、胆小懦弱,容易成为被欺凌对象。

02

家庭成长环境:

监护缺位,孩子容易受环境影响误入歧途;家庭教育不当,溺爱型、打骂型或忽视型的教育方式容易造成孩子性格缺陷;亲子关系紧张,缺乏必要的沟通理解和教育引导。

03

学校教育管理:

学校教育失衡,“立德树人”侧重不足;未能很好地管控校园安全问题,对待校园欺凌的态度及处置方法刚性不足,未能形成积极反欺凌的校园风气。

04

社会生活环境:

影视作品、电子游戏、网络平台等传媒向大众传递的是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也不乏存在情色暴力、惊悚血腥等内容,影响孩子们认知和行为。相关部门及社会主体未能很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要求,对该群体关心、呵护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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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成长 向阳而生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南靖县检察院依托“一长三员”队伍,部署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到本县14所学校开展春季履职,协助校方开展法治教育、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联合干预矫治机制。

已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授课5场,帮助孩子们识别校园欺凌,掌握应对处置方法。

叮嘱老师、家长们重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讲究教育方式方法,有效地培养孩子们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

拓展线索来源渠道

充分发挥“青春护航信箱”“强制报告制度”“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等窗口平台,鼓励孩子们揭发披露身边的校园欺凌行为,以倒查追责的形式保障及时处置侵害线索。

2023年至今,南靖县检察院通过上述3个渠道保护救助了15名在校生。

“检警校共建”

分级干预矫治不良行为

加强与各派出所、学校的联系,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触法、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及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信息进行数据共享,圈定重点跟踪或关注的对象,根据不良行为的程度和在校危害性,联合开展教育矫治,建立了校规校级处罚、治安处罚再到刑事手段的衔接,分级干预、分类施策。

“检察+N”

不断壮大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聚焦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净化孩子们生活成长环境。

近一年来,南靖县检察院开展未检综合履职1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推动了校外寄托机构经营乱象、学校教育管理不当、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下一步,南靖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能动司法、高质效履职,着力破解校园欺凌治理难题,推动创建“零欺凌”、平安和谐、昂扬向上的校园环境,守护好祖国的花朵和亿万家庭的幸福。

文案:张伟良

编辑:邹雅铃

核稿:甘 露

审核:叶忠贤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

@南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