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出行安全

牵挂每个家庭

安全问题备受重视

然而,有些驾驶人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为谋一己私利

超员拉载学生

全然不顾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三起

“超载型”危险驾驶案

案例一

2023年10月7日17时46分许,清镇市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为贵AJ69N1的小型面包车超员行驶,民警立即进行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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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28人,超过额定乘员载客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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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审理查明,2022年以来,违法驾驶人桂大妹以每人每年800-1000元不等的报酬,驾驶贵AJ69N1号小型面包车接送新店小学、新店镇化龙小学、新店幼儿园化龙分园学生上下学。

2024年2月6日,经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桂大妹,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驾驶人桂大妹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例二

2023年10月7日17时46分许,清镇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贵A9G80T的小型面包车超员行驶,随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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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8人,超过额定乘员载客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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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审理查明,2022年以来,违法驾驶人李德华以每人每学期800-1000元不等的报酬,驾驶贵A9G80T号小型面包车接送新店小学、新店镇化龙小学、新店幼儿园化龙分园学生上下学。

2024年2月6日,经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李德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驾驶人李德华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例三

2022年5月6日,清镇市交警大队一中队组织开展G320国道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贵A73KK3小型面包车严重超员,随即对该车拦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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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面包车核载6人,实载26人,超员20人,且车上搭载的全是小学生,严重超员并涉嫌非法营运。民警随即将违法驾驶人杨兴平带回大队,核查车辆乘坐的学生情况,并通知所属学校与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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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警部门调查取证,2022年3月1日起,违法驾驶人杨兴平便驾驶无运营资格无校车标牌的贵A73KK3号小型普通客车接送清镇市右七小学的部分学生上下学,每人每月收取100元。

2022年12月7日,经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杨兴平,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无运营资格无校车标牌的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驾驶人杨兴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黑校车”的危害

1、 “黑校车”不受交通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

2、其次,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

3、由于“黑校车”无法缴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4、 “黑校车”公司存在安全管理风险,没有注册运营证件,一旦发生事故,难以追究当事人民事和刑事责任。

贵阳交警郑重提醒各位孩子家长

“黑校车”没有营运资质

车况性能没有保障

为孩子的健康和安全

不可贪图便宜

让孩子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违法车辆

来源:贵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