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也是五险之一,失业保险的待遇包括在失业的时候发放失业金,还会进行技能培训和支付医疗报销。但领了失业金后社保就中断了,很多人并不清楚。今天小豆网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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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北京来说,领失业金期间,国家是给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缴纳公司是国家人力资源部门,但是养老没法自己缴纳(外地人),五险中的工伤和失业保险都是断交状态的,因此虽然医疗没断,社保缴纳记录整体上还是断交的。
外地人在北京的一些城市福利也会因为领取了失业金而造成无法享受的局面出现。
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说一下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吧。
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可以领到多少钱?
失业金的领取一般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单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的,可以申请继续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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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了当时没领取失业金,后边还可以要求补发么?
还有小伙伴问过小豆,他说自己之前失业过2个月,现在已经重新找到工作了,那2个月的失业金可以申请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大家需要明确一件事:
1、失业保险金在就职状态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也没有“补领”的说法;
2、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是根据已经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年限来计算的,不是失业几个月就可以领几个月。
因此,失业金不能补领,也不能随意申领哦。
四、领了失业金,过后再补缴社保行不行?
还有人好奇,那我是不是可以,先领取失业金,然后等失业金到账之后,我在进行社保补缴呢???

这得是多么“聪明”的大脑才能想出来的鬼主意啊!!!
奉劝大家慎重啊!!!
领取失业金的同时缴纳社保或者是在领取失业金之后补缴社保,原则上,根据目前的规定来说是不可以的。
因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失业!!!
而交社保的前提是就业!!!
职工社保也好,灵活就业社保也好,都是就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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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者完全冲突,是相悖的,不可能同时存在,他们就像太阳和月亮一样,你有就业(太阳)就不能有失业金(月亮),失业金是国家为了你失业的时候能有饭吃的,咱也不能既要又要,想的太美了!
以前,社保没有联网的时候,失业金发放部门信息不畅,或许能交。
但是现在社保已经联网了,领取失业金期间,根本不可能交得上社保,而且领取期间一旦被查到有社保记录,在退休或者转移等检查的时候会被要求退还失业金或者是退保。
得不偿失啊!
如果想要连续缴纳的资格,就不许进行失业金申领。如果想领取失业金,就必须面对社保中断的结果,而且不能补缴!不能补缴!真的不能补缴!
社保中断意味着什么?
倒不是题主说的之前的社保会清零,并不会清零,这是社保连续缴纳记录断了,这个可能跟自己以后的养老年限减少和买房买车子女上学等资格需要重新计算,别的影响倒也没那么大。
但是,如果个人有买房、落户、孩子上学、摇号等等的需求,就没必要选择失业金而断交社保了,不合适。要慎重考虑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