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个有良知的律师,我真的为“共享员工”这种东西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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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员工”本质上根本没有把员工当做一个人来看待,而是当做了一种工具或资源。为了让这个“工具”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同时把工具分享给多个雇主使用,而且每个雇主都只需要付出很小的成本,而不用承担任何劳动法规定的责任,美其名曰:"共享员工”。

这和失业打临时工有什么差别?

这种东西的存在完全是站在“资本家”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他给了压榨劳动力一个漂亮的借口,变相剥夺了劳动者休息和劳动保障的权利,实现了企业利益最大化。

我真不知道央视是出于什么样的思考和立场而去赞美和肯定这样一种制度的。这是对法律和道德的践踏,是对人格尊严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