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消防安全提醒

1.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或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等禁止烟火的场所、区域使用明火祭祀。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提倡用鲜花、植树、网上祭祀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人。

3.祭扫使用明火时,应先清理周围可燃物,并做好现场看护,用火后要将灰烬用水浇灭或用沙土掩埋,彻底熄灭后再离开,禁止在大风天使用明火祭祀。

4.家中尽量使用电子香、电子蜡烛祭祀。使用明火祭祀应提前清理周围可燃物,香炉、灶台应放置在不易燃烧的物品上,并做到随时有人看守,不要在香、蜡烛燃烧期间外出或睡觉。

5.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发生火灾不要慌张,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森林火警电话12119。

6.在景区游玩时,应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要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7.外出要做好“三清三关”,即及时清理阳台、清理楼道、清理厨房可燃物,离家或入睡时关闭火源、关闭燃气、关闭非必要电器。

8.驾车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电路、油路,预防汽车自燃,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不要随车携带汽油、柴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9.入住宾馆酒店时,要留意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10.定期检查家中电线是否存在乱拉乱,以及是否有老化、破损现象,避免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11.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此时开关电器或在室内接打电话。

12.电动车不入户,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严禁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13.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遮挡消防设施,私家车不违规占用消防车道。

14.在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时,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疏散,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15.如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期间有锁闭安全出口或封堵安全通道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火灾隐患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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