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关于江西的黑料一直不断,先是玉山一房东以一己之力创造出一个新的成语:“提灯定损”,连续几天霸占热榜头条,这个事件热度尚未退去,江西新余又被爆出“提锤砸车”事件,再一次让大江西的彪悍民风臭名远扬!

  • 事件经过

4月2日(媒体报道时间),有媒体接到群众求助称,其是一名山西的大货车司机,在3月31日,自己驾驶货车途经江西新余时,货车出现水箱反水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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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某App联系了当地一家修理厂,在与修理工电话沟通后得知修车费大约需要一千元左右,可是等修车师傅给他修完车后列了个清单,说最终修车费是17000元。

清单上注明了有发动机大修、工时、发动机六件套、气缸垫、离合器片等,清单中仅更换的配件就达18种之多,再加上工时共计需要支付17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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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位司机师傅也不是刚开几天大货车的“小白”,于是提出说想看看换下的配件,并且全程没说不给他钱。

可是修理工听说要看更换下来的配件后直接发飙了,说没有,不给钱就甭想走了,司机师傅被逼无奈下只能报警寻求帮助,谁知警察不来还好,警察一来修理工更嚣张了。

说修车赚钱,天经地义,就算价格有出入,也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警察管辖。当警察想给双方调解时,修理工直接不理不睬,反而当着警察的面把货车的轮胎和电路板卸下来拿走了,走之前留下一句话:不给钱甭想走!

据货车司机表示,自己车轮胎和电路板被卸走后,自己已经在新余滞留了五天,虽然也报警了,可是对于解决自己的问题丝毫没有任何帮助,现在修理厂就是一句话,想走人,先付钱!

而货车司机又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无奈之下,货车司机只能求助于媒体,媒体曝光后此事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据媒体报道,该事件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将会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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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理工提锤砸车!成功将一起民事纠纷升级到刑事犯罪!

如果就事件表象来看,似乎是一起民事纠纷:货车司机车坏了,找人来修车,车修完了,司机嫌价格贵,拒不付钱,而修理工认为自己收费合理,于是以拆下货车轮胎、电路板的方式防止司机逃单。

如果仅仅这样看,这件事司机求助警方确实没用,应该找物价评估鉴定单位、管理修理厂的主管行政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但是大家不要忽略一个问题:前提是必须一起正常的没有任何欺诈的商业经营活动。

反观这件事呢,其中有几个疑点足以说明问题:

第一,更换配件18个之多,为什么在货车司机要求查看更换下来的配件时拒绝?

我想拒绝有两个原因:一,有可能根本就没换。二,有可能换下来的配件根本就没坏,根本不需要换。

第二,在司机拒绝付款时,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修理厂一方报警或求助其他机构寻求帮助,为什么反而是货车司机报警求助?

这就证明了修理工不仅仅是理亏,欺负外地司机,而且很有可能在修车时存在欺诈行为。

第三,如果是司机拒绝付款,修理工报警后警方调解,最终双方都让步后结账走人或许事情也就结束了。

可是警察到场后,虽然可能现场调解了,可是依然没有达成协议,这时警察会建议修理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双方纠纷。

如果是这样,我想货车司机也不会有意见,毕竟真到了法院,修理工也需要提供自己真正换了什么配件修了什么地方的证据法院才会支持,可是我想他应该提供不了相关证据,所以他断然不会听从民警建议去法院诉讼,于是他的一个行为成功将一起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案件!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也就是说,虽然两人之间存在民事纠纷,但是依然不可以用违法的行为来解决民事上的纠纷。那么我们来看看行为人用铁锤砸车、拆走别人车辆轮胎、电路板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呢?那就要看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多少?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再回头看看事件中修理工的行为:当着警察的面将货车轮胎卸走,电路板拆下拿走。就算是轮胎没有被损坏,但是相对于货车来说,拆下轮胎、电路板,导致货车无法正常行驶,相当于把货车损坏了。

如果我是那个司机,我就不会报警说什么修车欺诈了,而是直接报警对方故障破坏我的货车导致我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其中造成的直接损失:更换轮胎和电路板需要大约4000元,间接损失:因为车辆是货运性质,因为车辆被损坏导致停运几天,间接损失2000元!要求警方依法审查,如果对方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坚决要求从严处理!

如果当地警方说他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那就让警察解释一下到底什么样的情形才算寻衅滋事中故障损坏他人财物?真到了那时候再求助于舆论,那就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一万七与1000的问题。

众所周知,寻衅滋事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到那时候,估计修理工想取得刑事谅解书,想判缓刑,就要反赔货车司机包括车辆直接损失、停止营运损失、滞留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也要一万两万的吧?

所以说,法律这东西还是有用的,但凡货车司机和修理工有一方知法、懂法、用法,也不会到这一步!但是至于为什么出警警察眼睁睁看着修理工砸车却无动于衷的警察到底是不懂法?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我就不好乱评论了!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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