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才是成年人处理感情最理智的方式。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龙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平分手。

【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于2008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并于当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双方皆是二婚,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为琐事争吵,家庭矛盾日益增多,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化,2020年后双方一直分居,原告认为双方无法再继续婚姻关系,分别于2022年、2024年两次向大龙人民法庭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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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

大龙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已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且双方均有离婚意愿,但对婚后财产分割存在较大争议。为了妥善化解分歧,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沟通,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本着调解优先、一心为当事人着想、着力解决问题的思路,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并从法、理、情三方面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离婚,并就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陈某当场补偿刘某4.8万元。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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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龙人民法庭为了妥善处理家庭纠纷,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积极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协同处理辖区常见类型纠纷,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今后将继续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各类涉民生案件,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玉屏法院 廖美君 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