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4月2日),海陵法院成功办结全市首例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的相关房产过户手续,有买房人也成为泰州首位法拍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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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法拍房只能全款支付,虽然价格很有吸引力,但对大部分普通市民来说经济压力相对过大,会有一定的限制。如今利用公积金就可购买法拍房,大大降低法拍房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购房人资金压力,

近日,关于泰州公积金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也一一作了解答:

问:我的第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没还清,能贷第二套吗?

答:第一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立即申请。

问:在外地缴纳了公积金,在泰州买房可以用得上吗?如果可用,怎么办理?

答:可以。职工在我市购房且已在我市或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流水),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线上办理,可在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转移接续)提交申请;二是线下办理,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办理。

问:想提取公积金来冲抵首付,如果账户还有结余,还能再申请提取吗?

答: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仅限购买泰州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如果以支付首付的方式提取,则不受“不超过购房款20%”的限制,可以一次性提取至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如职工想提取至自己卡上,可以按原办法缴纳20%首付款后,再行提取。

问:如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且还清贷款,还能再使用公积金吗?

答:目前已停止发放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职工已贷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仍可以通过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等方式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