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秀娟

通讯员 张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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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食堂均应配备食品安全员;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近日,由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指导,湖北省食品安全协会组织起草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岗位管理职责》团体标准(THBESA 002-2024)(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该标准旨在聚焦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整个工艺链条,实施全过程岗位、人员、设备、工作内容标准化管控,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其中,《标准》明确了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人员健康与培训、食材采购、食品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专间(备餐间)、食品留样、洗消与保洁、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四害防制共13个岗位人员和职责,设置了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等15个不同角色,按照职责匹配至不同岗位,做到定岗定人定事,建立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

极目新闻记者留意到,食品切配岗人员需使用洁净的工用具切配菜品,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无油污,并按动物性食品(红色)、植物性食品(绿色)和水产品(黄色)分开使用,加工后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食品原料分类放入红色、绿色、黄色的清洁容器内,确保容器不落地。在操作专间,工作人员烹饪加工好的易腐食品需在冷藏温度以上,60℃以下,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要再加热或废弃;烹饪和食用时间间隔2小时以上的,要在60℃以上条件或冷藏保存。

此外,在供餐过程中,饭菜容器不叠放,出菜窗口应及时关闭,长时间未供餐时菜肴应及时加盖,避免受到污染。

“《标准》对所有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和规范化操作都作出了详细说明,引导学校更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更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和运营,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提升。”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