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被要求孕检,发现怀孕后如实告知公司,却被“撤回”了offer。
2023年6月,上海的严女士收到一家公司发来的入职通知,告知她应聘上了财务主管的岗位。除写明薪资、报到时间等信息外,通知还要求严女士提供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该检查通常用来诊断是否怀孕。
严女士同意入职并向原公司辞职,在按要求检测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于是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
谁知几天后,公司突然通知严女士,因规划调整岗位取消,而在其他平台上,该公司仍在发布相同岗位的招聘信息。
多次沟通无果后,严女士陷入失业状态,于是以该公司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恶意取消岗位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将孕检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得知应聘人员怀孕后,又恶意取消招聘岗位,存在就业歧视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最终在上海高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赔偿严女士相关损失3万余元。
严女士的遭遇绝对不是个例,女性在求职时被问及婚育情况的频率远高于男性,女性在同等职位上的薪酬往往比男性低,这种性别薪酬差距在高层管理职位中尤为明显。
尽管法律禁止性别歧视,但它仍然是女性职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3万块钱赔偿,在法律层面上看似为受害者赢得了胜利,但在胜利的背后:这样的赔偿真的能够解决职场中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问题吗?
企业赔了钱,之后招聘的性别偏见就不存在了?
求职者获得赔偿,个人承受的精神压力,职业发展的机会就能回来了?
只有从源头上减少职场性别歧视的发生,为所有人创造一个公平的工作环境。比如:
对于法律中的模糊地带,如孕检与就业的关联问题,应进行明确界定和修订,以消除法律漏洞。
企业招聘应取消与性别、年龄、婚姻、生育状况相关的招聘条件,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在没有偏见的环境中展现自己的能力。
您认为我们应该如何改变社会对女性职业发展的传统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