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网络上又出现了一则带点桃花色彩的消息,是某硕士生王女士揭露的: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原院长黄某某与自己存在不正当的师生关系,她通过手中的能量,引诱自己做他的情妇!

细节很多,我摘录几条给大家看看:

1、上学期间,黄某某利用其特殊地位,对她进行过多次诱骗,在一次饭后,她被灌醉,失身于这位领导。

2、黄某某以各种借口,企图让她成为其情人,甚至提出让她做其“干女儿”的荒谬要求。

很关键一个词汇是“多次”,这并不是女方有意疏漏,而是刑法和组织处理之间的区别所在。要按照女方所说,这是违背妇女意愿,是完全可以列为刑事案件的内容,它的性质叫诱奸,想想河北省那个领了结婚证仍被判刑的家伙吧,只要女方不同意你强来,那对不起,三年起步的徒刑,可为什么最后没有司法介入呢。

看了重庆师范大学的处理决定,不能不说挺有意思的,降职不是撤职,减少退休待遇,要是有了刑事处分,可能就是双开了。所以我认为这件事中间是存在很多问题的,至少这位王女士本身就有很多问题,与其说她是受害者,不如说是利益问题造成的一种报复,当然她也真豁得出去,很轻易就做了网红。

下边我提几点疑问:

1、动机!说出来的动机那就是冠冕堂皇了,加强师德教育,惩恶扬善等等,这些我就不说了,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位老师退休了,无法解决当初答应的一些问题,无法帮助已经通过硕士学位答辩的女硕士安排工作或者其他要求,才会被算账。当然女方肯定不承认,只是当初不揭发,现在才站出来就有了嫌疑。

2、时间点。这是发生在一年前的事情,而且黄某林也已经受到了处罚,当然小范围内名声扫地,可是现在这件事闹到全国皆知,老黄就差不多真黄了。2023年9月份学校已经处理过,这次会不会再加重处罚,甚至说会不会牵扯到刑事呢?应该不会,主要就是证据缺失,无法证明当初是违背妇女意愿,女的闹一闹,可能会给她安排个工作,重庆师范大学有这个本事,这才是根本所在。

3、以后会如何?不管如何,大家都会很快把这件事忘掉,王女士不在乎,当然她身边的人也可能不在乎,毕竟这个年代,女硕士没有守身如玉的,要是在历史上就不一样了。

没有完美受害者,只是一种分赃不均罢了。这位女硕士肯定会得到安抚,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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