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剑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郑剑戈,男,汉族,1964年6月生,广东茂名(电白观珠)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

曾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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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历

1983.09—1986.07 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6.07—1990.12 湛江市郊委办公室工作

1990.12—1993.11 湛江市郊委调研室副主任

1993.11—1994.12 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副主任

1994.12—1998.06 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主任

1998.06—1999.02 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主任兼区政府办副主任
1999.02—2001.03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1998.09—2000.07,在广东行政学院现代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

2001.03—2001.11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01.11—2003.02 湛江市麻章区委常委、麻章镇党委书记

2003.02—2004.09 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

2004.09—2004.10 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4.10—2007.01 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01—2007.03 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

2007.03—2008.09 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其间:2008.03.11—2008.03.28,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2008.09—2008.10 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

2008.10—2008.12 肇庆市副市长,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

2008.12—2011.11 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11—2012.06 肇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2.06—2015.09 肇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10.09—2013.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15.09—2015.10 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0—2015.11 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1—2015.12 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5.12—2016.04 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04—2017.05 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05—2017.07 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07—2017.08 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7.08— 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汕头十一届市委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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