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余姚市陆埠镇,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方某某因越过醉驾、闯红灯这两条“红线”吃尽了苦头,到头来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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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凌晨时分,“砰”一声刺耳撞击声划破夜空。在陆埠镇的新桥浦路与育才路路口,方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由南往北行驶,而简先生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由东向西直行。随着东西方向信号灯变绿,简某某缓缓起步通过路口。可就在电光石火间,方某某闯红灯穿过路口,撞到白色越野车的左侧车身上。

剧烈的撞击之后,方某某应声倒地,巨大的冲击力使他在地上连续翻滚数圈,这一幕让简先生瞬间惊出一身冷汗。事发后,简先生第一时间下车查看对方伤情,并迅速报警。

陆埠交警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医救治。与此同时,交警对事故双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简先生测试结果为0mg/100ml,而方某某检测结果为141mg/100ml,已是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此次事故导致方某某肋骨多处骨折、软组织不同程度挫伤,两车受损。

“喝酒后人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都会变差,这时骑电动自行车很容易引发事故。”交警告诉记者,方某某闯红灯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因此依法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简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此外,交警还对方某某闯红灯、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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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敢喝酒骑车和闯红灯了!这个教训太深刻了!”方某某不但要赔付简先生的车损,还要自行承担医疗费用。追悔莫及的他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余姚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交警部门将对各类影响路口通行秩序、容易带来交通隐患并诱发恶性事故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展开严格执法工作,明显醉酒、闯红灯等最易引发事故的行为,均在重点查处范围之内。余姚交警提醒,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出行时都必须牢记安全第一,特别是骑行电动车出行,切记莫要心存侥幸,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甬派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