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死亡并不是一切的终点,太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直面死亡,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当下的中国,尤其是在婚姻家庭领域,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礼崩乐坏,也不是很多人口中的人心不古,跟之前比差远了。
当下婚姻家庭所遇到的最大问题,其实是混乱,各种各样的标准相互碰撞,产生出来的问题,真的就是那句经典的老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而每个人都能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这种矛盾和冲突,更多的反映在代际之间,老年人和年轻人的冲突,传统观念和现代观念的冲突。
这种冲突,本质上是没有对错的,每个人都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理的正确的理由,而每个理由背后,都站在一套价值体系。
而当两种碰撞的时候,产生的矛盾,将是异常激烈的,甚至可以用惨绝人寰来形容,更悲剧的是,我们甚至难以用简单的对错,来评价这种事。
比如下面这个事情,看着离谱,但仔细一想,竟也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事情也并不复杂,一个老人,居然状告了自己的儿媳和孙女,要求赔偿50万。
起因是因为,在这位老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媳和孙女不但捐献了儿子的器官,而且还进行了海葬,这对老太太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于是就提起了诉讼。
而根据儿媳的描述,丈夫生前很喜欢大海,海葬也是丈夫的心愿,一方面是老人家以为的,死无葬身之地,一方面是死者生前的遗愿。
双方都认为对方存在巨大的荒谬的错误,而这种矛盾产生的根本,就要触及一个非常敏感度的话题,到底是配偶亲还是父母亲。
传统道德和观念之下,一般都是大家庭,以长者为尊,也是家族得以维系的关键,在长辈利益和晚辈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是绝对要以长辈利益为主的。
这是传统的农耕社会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在小农模式下,大家族聚集,才能够更好的发挥生产效率,而长幼有序贵贱有别,也成了古代最为重要的伦理传统。
历史巨大的惯性,让进入现代社会的我们,依然存在着大量的传统思维习惯,于是新老一代的交锋就开始无数次的上演,而这次的海葬事件,就是一次矛盾在塔尖上的爆发,把所有事情的极限值都拉满。
从目前的法律上来看,人死后的遗体处理,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模糊的地带,大量还是依靠传统习俗来处理。
这肯定不是遗产,你不能说第一继承人就有最优先的处置权,一般这种情况,如果死者生前有遗愿,那么尊重死者生前的遗愿,应该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但即便是在尊重死者的基础上,做出的海葬的决定,但是对于死者母亲,完全不知情这个事,也确实是太夸张了。
知情权在法律上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权利,但是目前就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看,损害知情权到底如何赔偿,法律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很显然,这位奶奶诉孙女的50万,很难得到法律支持,而以如此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应该也是老人家在遭受巨大打击后,心里憋着一股气的,一定要讨个说法,并不是最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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