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辰溪法院执行法官下乡执行健康权纠纷案

近日,辰溪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三名被执行人当场以现金和转账的方式将12.6万案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此次案件的顺利执行,成功散去了盘旋在当事人头顶许久的阴霾。

2021年8月,刘某波、魏某勇、魏某武连同宋某华四人一同去村里的水坝捕鱼,宋某华在疏通清理坝底涵口垃圾时不幸溺亡。宋某华的妻子舒某花认为,刘某波、魏某勇、魏某武三人在施救过程中采取的行动存在重大过失,宋某华的死亡系三人未尽救助义务所致,故将三人诉至法庭。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三人向原告支付15万余元赔偿金,三人平分赔偿义务。其中一名被告不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被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宋某华与舒某花育有一双儿女,宋某华死亡时,最大的孩子仅有八岁,且死者与被告三人平日关系良好。此类案件的背后往往是法理与人情的纠缠与牵绊,最终判决的宣判绝不意味着事件的终结。舒某花在宋某华死后独自抚养两个孩子长大,而被执行人对法院判决结果颇有微词,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再三推辞,不愿支付赔款。若是因强制执行导致舒某花与被告三人闹得不愉快,断绝往日邻里情谊,那将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场面。

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约谈,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向三人再三强调原告一家人当前面临的现实处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三人按时支付案款,同时唤醒几家人长达多年的来往交情,缓和当事人们对峙公堂后的微妙气氛。

“四万二是底线,一分都不能少”,考虑到舒某花一家的情况,执行法官坚持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应尽的赔偿义务。领会到执行法官势必要把案件执行到底的决心后,念及过去与死者的人情往来,起初不愿让步的被执行人态度开始有所缓和。“现在你能交多少是多少,剩下的部分之后再去法院补交也可以”,看到被执行人摇摆不定的情形,执行法官察觉到事情有所转机,立马向他做出保证,“只要你交付完全部赔款,就可以解冻所有银行账户”。听到这里,被执行人终于下定决心,同意履行赔偿义务,当场缴纳赔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就此,三名被执行人的赔款顺利地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执行工作作为司法审判程序的“最后一公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做到真正化解问题,唯有切身处地地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能动履行司法执行职能,尽职尽责,将执法力度与司法温度有机融合,向切实提高当事人的满足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编辑:黄俊楠

一审:王一婷

二审:刘毅刚

三审:易虹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