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订婚强奸案”引发的涉及男女双方彩礼的纠纷的诉讼,由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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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订婚强奸案”事件经过

关于这起事件,真是说来话长。

事情是这样的:男方和女方经过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双方决定订婚,男方因此给了女方10万元和一枚7.2克拉的钻戒,当作彩礼。

本来一切进展得很顺利,可在双方婚期前的一天,男方在婚房内想和女方发生关系,不过女方没同意,女方明确表示等结婚后再说,可男方不顾女方反抗,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事发后,女方情绪激动,点火烧了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还逃出房间跑到楼下呼喊,结果男方又将女方强行拖拽回房内,事后女方因此事报警,最终男方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不过,男方妈妈对判决结果已经提起上诉。早先有消息传出二审将于2月26日开庭,但根据男方母亲的社交媒体账号发布的内容来看,有关这件事情的二审,仍在调查取证中,目前暂时没有具体的开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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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双方彩礼纠纷案一审宣判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随后男方妈妈表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

事后,男方妈妈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在等待订婚强奸案二审期间,已经对涉及到彩礼部分的纠纷,提起了民事诉讼。男方妈妈在视频中表示,请求女方共同协助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就退还彩礼及两枚戒指等合计 1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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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两人在交往期间,男方曾给女方买过1枚钻戒,并且在订婚当日,男方还通过婚介机构服务部工作人员给了女方彩礼款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1枚。

但在案件发生以后,女方已经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到了婚介机构服务部,婚介机构工作人员也在当天通知了男方妈妈取回彩礼物品,但却被男方妈妈一直拒绝领取。

另外,关于男方妈妈主张返还包括订婚宴花费1644元在内的日常多次多笔花费9977.8元的诉求,被认定为属于维系、增进双方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所以男方妈妈关于双方彩礼纠纷的诉讼请求最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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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双方彩礼纠纷宣判结束后,男方妈妈在社交媒体发言,表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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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双方彩礼纠纷结果一出,网友纷纷在评论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对女方退还彩礼的时间进行了分析,认为女方是在男方起诉前一天才退还彩礼,女方退还彩礼的时间过晚,很可能是迫于压力才归还的,诚意显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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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针对双方纠纷的根源,进行分析、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事件的过错还是在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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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认为男方妈妈此前没有主动领回女方退还的彩礼,而是选择现在的方式拿回彩礼,原因可能是怕影响到事件后面的二审诉讼。

这位网友还发出感叹:男方妈妈花了那么多钱让两个人结婚,结果男方“进去了”,谁能理解男方妈妈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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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写在最后

不论是未婚,还是订婚未领证,甚至已经结婚,男方都不能在违背女方意愿的情况下强行犯错。

“订婚强奸案”男女双方关于彩礼纠纷的问题,到此算是告一段落了,接下来还要等待事件本身二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