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城市报

■吴麒洋

《 中国城市报 》( 2024年04月01日 第 14 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将人民群众的需求、利益和幸福作为城市化建设的核心考虑要素,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导。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城市更新与城市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正是涵盖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城市更新必须通过城市治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全力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此,实践探索出来一条城市治理与城市更新“协同发展、互相赋能”之路,对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尤为重要。

逐步完善城市治理标准增添城市更新“硬成果”

城市治理标准作为城市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的技术集成,是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支撑。随着城市更新所占比重越来越高、辐射越来越强,原有的城市治理理念、治理机制需要更新。

要探索和制定出科学的城市治理的执行标准,大力推进城市市政管理、物业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志愿服务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实施推进基层组织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法治化、智慧化,将城市空间、环境、交通、安全、服务等秩序纳入标准体系,并通过技术治理和末端治理的方式将管理、服务、秩序有机融合,提升城市更新实效。

推进城市治理标准化需要强大执行力作保障,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抓好标准和治理的创新,协调推动外生因素与内生因素共同发力,实现治理理念的创新和治理水平的提升,成为当前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和现实考验。通过调查研究和归纳梳理,走到人民群众中,感知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才能针对性地找准方式方法。

精细谋划城市更新策略呼应城市治理“软环境”

在城市更新中对照城市总规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设计,科学谋划城市更新顶层设计,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城市更新带来的生活新改变,才能为城市治理提供一个良好的“软环境”,实现城市更新与城市治理的良性互动。

要坚持城市体检先行,找准城市更新“痛点”。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城市体检评估为基础,以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路径,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战略行动。要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明确城市更新底线要求。

要确保里子面子并行,夯实城市基层治理基础。当前,我国城市的发展已过渡到更新建设与治理高效协同、城市功能完善和存量提质的阶段,原有的城市治理理念、治理机制,在一些方面已不能适应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不少牵动面广、耦合性强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暴露出来,影响了优化和提高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软实力”,更影响了为精细化城市治理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

充分重视城市社区阵地激发协同推进“源动力”

要突出党建引领,凝聚多元建设力量。城市建设不是一方的“独角戏”,而是政府、市场、公众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城市更新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建设工程,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为推动城市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新动能和新路径。城市治理需要坚持党建引领,需要城管、业委会、居民代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多元力量参与,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要求。制定党员清单、居民骨干清单、社区能人清单、志愿者清单,培育社区自治骨干,画好城市精细化治理同心圆。

要善用民主决策,倾听主流民意心声。创新机制,激活城市治理效能,组建社区人才队伍,畅通人民建议征集渠道,把社区居民的好想法、好建议落地落实,将“金点子”转化为“金果子”。从政策过程角度来看,在城市更新实施的全过程都应当听取人民的意见,寻求人民看法、意见和建议的“最大公约数”。党员骨干、楼组长、居民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充分尊重民意以及守护好特殊文化意境和美好城市记忆的意义。

要强化文化公益,重视身边烟火小事。通过综合评定城市更新项目的公益性贡献,对参与城市更新的社会机构实施税费优惠,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更多城市在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大胆创新。要聚焦“一老一小”服务设施短板,实施老年服务站、托儿所、幼儿园等一批建设项目,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适时调整优化更新方案,把城市更新真正做成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民意工程和民心工程。(作者系河南省发展改革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