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被大型犬吓到摔倒致十级伤残,索赔21万余元被狗主拒绝:狗没咬到碰到她。法院: 因狗追车致对方受惊吓狗主应承担全部责,除已支付的1.2万元赔偿19.9万余元!张某甲称2018年11月自己驾驶电瓶车途经某村路口时被张某乙饲养的黑色大型犬追逐,导致自己受惊摔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民警协调张某乙家人将张某甲送医治疗,住院23天后经鉴定张某甲膝关节构成十级伤残,张某甲诉至法院要求张某乙赔偿21万余元(不含张某乙已经支付的12080元)。张某乙辩称其所养犬只未咬到张某甲,也没碰到张某甲,是她自己不小心摔伤,且无证据证明系自己的犬只导致对方受伤。

浙江台州黄岩区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甲受伤后接警单详细记载,“狗追电瓶车致电瓶车主摔伤” 现场,民警执法记录仪也记录下张某乙家人承认因电瓶车一停一慢,狗就要追她可能吓到了,故判决张某乙除去已支付的1.2万元,应赔偿张某甲19.9万余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说实话啊,我对这一次判决还是非常满意的,就应该这么判,最讨厌养狗不栓绳子的。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我家的狗不咬人,你又不是狗,你怎么知道它不咬人?这种狗追骑车的人,并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应该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