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药房高价宰客现象重现,一月内两内地客中招!
本月初,一名内地旅客于尖沙咀一间药房购物期间,被店员推销云苓、石斛、水飞蓟3款中药材,事主三度向店员查询每両价钱无果,直至有人将中药材磨粉,始告知以“钱”作计价单位,打折后索价1.5万元;双方讨价还价后,事主无奈以3,000元购买部分了事。海关近日(28日)采取行动,拘捕该店一名40岁男职员,他正被扣查。
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不良营商手法调查第一组调查主任陈易呈表示,今年2月底,事主前往涉案药店选购保健品,期间男店员借词健康问题,向事主推销3款中药材以改善体质。事主以每両价钱查询时,对方没有回应;其后再次以両查询时,有人只提及价钱;最后事主第三度以両确认,对方仍然回避,只建议事主购买若干分量。
由于已再三查询,事主误以为药材是以両计算,遂同意购买,结果店员磨粉后,即表示以钱作为计价单位,较预期价格高出10倍。店员指可提供折扣优惠,向事主索价1.5万元;事主拒绝缴款,但最终以3,000购买部分了事。
实际上,海关在上月20日也接获内地旅客举报,指前日于中环一间药房选购保健品时,男店员向他推销3款中药材,其中两款有提及以“両 ”作为计价单位,另一款“珍珠草”却只提及680元及1280元两个价格。事主未有为意,选择1280元价格后,店员建议他购买8両,随即磨粉,埋单却指以“钱”为计价单位,索价102,400元,比预期总价格高出9倍,事主无奈缴款。海关经调查后,次日(21日)拘捕涉案一名男店员,他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不良营商手法调查第一组调查主任陈易呈表示,接获内地旅客举报,指中环一间药房以不良营商手法向他销售中药材。受害人在周二(19日)到涉事药房选购保健品时,一名男店员指他有健康问题,借机向他推销3款药材,其中两款药材有提及以“両”作为计价单位;但当提及“珍珠草”时,只提供680元及1,280元两个价格,没有提及计价单位。受害人选择了1,280元的价钱购买,男店员再建议他购买8両分量,期间受害人多次向店员查询总价,男店员均未有回答。
其后,男店员将该中药材磨粉,磨成粉后男店员始告知受害人“珍珠草”是以“钱”作为计价单位,价格就是102,400元,比预期10,240元的总价高出9倍,最后于店员要求下,受害人无奈地支付款项。海关经调查后今日(21日)采取行动,拘捕一名31岁男店员,他涉嫌使用误导性遗漏的不良营商手法。
据了解,2023年通关后已有500宗涉及“斤、両、钱”的案件,八成由内地旅客举报。海关表示,十分关注商户以不良营商手法误导旅客购物的情况,一直设有快速行动队处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紧急投诉,并会即时转介有关个案予调查人员作优先处理。
香港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及留意商品的计价单位,并要求更详细资料,包括所选商品的总价格,再作交易决定。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账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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