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惠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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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评审程序】学校-县区-市
【比赛等级】市级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对口学科】德育学科
【活动名称】2024年惠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大家谈”微课视频征集活动
【参加对象】全体教师
【活动形式】微课视频
文件全文:
这已经成为一个例牌活动,每年都有一次。
一、征集对象
全市学校教师、家长、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会团体、宣传媒体和家庭教育工作者。
二、视频要求
(一)内容要求。讲授主题要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妇字〔2019〕27 号)、教育部全国妇联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 号)、《广东省中小学家庭教育亲子沟通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双减”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要求,按学前、小学 1-3 年级、小学 4-6 年级、初中、高中(中职)五个目标学段分别设计,主题明确,能解决家长、教师、学生在家庭教育中的某一具体问题,能满足家长家庭教育的学习需求及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需要,符合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要注重问题导向和价值取向,以案例为载体,以例释理,以理释例。要有充分的拓展资源支持,便于自主学习。面向不同学龄段学生家长的,可讲授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营养学、育儿经验、家风家教等有关知识及现代教育理念,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增强家长教育孩子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制作要求。主题突出、设计新颖、目标清晰、内容完整、语言规范、仪表端庄、图像清晰稳定、声音与画面、字幕同步。视频片头显示授课主题、作者和单位名称,主要环节有字幕提示或 ppt 展示。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 flv、mp4、wmv 等),画面尺寸为 720x576 以上,播放时间为 3-10 分钟,总大小不超过 100MB。
评价指标如下
(三)免责声明。参评微课视频文责自负,微课视频应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评作者承担。作者自留底件,来件一律不退,获奖作品版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但不限于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及用于公益活动的著作使用权,被采用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评审奖励
本次征集评审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委托惠州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与指导中心家校共育指导组、“惠家教”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中宏教育提供技术支持。
(一)奖项设置。按学前、小学 1-3 年级、小学 4-6 年级、初中、高中(中职)学段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视报送数量、质量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主办方将对获奖作者、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向全市通报。
(二)结果运用。获奖作品将被推送至惠州家校共育网络平台“惠家教”APP、“惠州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展示、播放,供全市家长学习交流。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充分发动家长、教师积极参与按照分配名额在逐级遴选的基础上推荐报送。“家校共育示范校”及创建学校应积极参与,市直学校(幼儿园)各遴选报送家庭教育微课视频 2 个。每个作品的作者不能超过 3 人。
(二)报送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于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将申报表(附件 2)及汇总表(附件 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PDF 版发送至邮箱 531114894@qq.com,同时以县(区)及市直学校为单位按组别将微课视频拷贝至 U 盘送至市教育局思政法规科;文件夹命名方式:一个微课视频+该微课视频对应申报表(附件 2)为一个文件夹,以“县区+组别+作者+单位+微课视频主题”命名;提交 U 盘内文件夹数量应与报送数量一致。
(三)报送原则。参赛作品应确保原创性及唯一性。禁止一稿多投,已经发表或获奖的作品禁止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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