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严重威胁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但仍有部分驾驶人铤而走险。洛南公安交警曝光以下近期查处的酒驾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知敬畏、守规则,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案例一

2024年3月07日23时34分许,樊某(男,38岁,洛南县人)驾驶陕H5B***白色小轿车行驶至石门镇北新街中段,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樊某血液酒精浓度为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024年3月15日21时42分许,张某某(男,60岁,洛南县人)驾驶陕AK1***黑色小轿车行驶至石门镇北新街中段,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2024年3月19日23时56分许,闫某(男,31岁,洛南县人)驾驶陕EN1***白色小轿车行驶至242国道1303公里600米处,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闫某血液酒精浓度为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2024年3月10日21时23分许,纪某某(男,39岁,洛南县人)驾驶陕H51***红色小轿车行驶至迎宾大道中段,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纪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2024年3月14日20时47分许,李某(男,47岁,洛南县人)驾驶陕H55***黑色小轿车行驶至河滨南路西段,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血液酒精浓度为7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六

2024年3月17日00时12分许,杨某(男,40岁,洛南县人)驾驶陕A58***灰色小轿车行驶至河滨北路建设桥,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来源:洛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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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属商洛市。地处华山之南,周设华阳池,秦置华阳郡。距西安108千米。东与河南卢氏、灵宝毗连;南与丹凤、商州交界;西与华州、蓝田接壤;北与华阴、潼关为邻,素有陕西“东南门户”之称,是商洛市唯一黄河流域县,是中国“十大金牌核桃县”。森林覆盖率在90%以上。洛南是华夏汉字文化故里,字圣仓颉造字于此,故洛南又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洛南县面积2830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洛南县常住人口为365736人。

2020年,洛南县实现生产总值118.5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6亿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实现4.3亿元和2.8亿元。

2018年8月4日,中共商洛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上,讨论审议了《关于撤销洛南县设立华阳区的意见》。此项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向国务院报批,这意味着洛南县今后将撤县改名为华阳区。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020年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洛南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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