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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诉讼

守护永定绿水青山

-永 定 检 察-

龙岩市永定区是革命老区,在这里森林葱郁,河水清澈,鸟语花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永定检察院全面履行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监督职责,成立“生态卫士”党员工作室,深入推进“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三位一体的生态保护模式,做大做强公益诉讼检察,用心用情守护绿水青山。

做强公益诉讼提升饮水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永定水流域面积广、林业资源丰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河长制落地见效,永定检察积极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与广东省大埔县等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水质提升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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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永定检察先后和福建上杭检察、广东大埔检察共同开展巡河,不定期到辖区内河段开展巡河行动,发现辖区内存在河道断面水质超标、私设屠宰场、乱排放污水等问题,摸排案件线索13条,立案办理13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发出磋商函9份。对发现的污染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均回复采纳,提出合理的整治方案,并进行了整改,水质安全也有提升,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入口”安全。

立足检察职能守护林木资源

永定区是山区、林区,如何立足检察工作职责,守护好这片宝贵的森林资源,一直是检察官们思考的重要问题。近年来,永定检察始终坚持惩罚犯罪和修复环境并举的工作宗旨,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狠抓辖区内环境修复治理工作。

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接林长制及其成员单位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有效复绿林地。大力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永定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牵头成立“公益诉讼基金”,联合设立赔偿义务人赔偿资金专门账户,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用好用足“公益诉讼+生态检察”的职能设置优势,探索建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修复工作相衔接机制,将生态修复令的建议内容列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提升生态修复刚性,实现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双提升。2022年来,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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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机制

为提升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质效,让更多人参与到公益诉讼办案中,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永定区检察院邀请老师、农民、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22名注册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他们可以通过平台的线索提报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志愿者体系和信息资讯等六大功能助力公益保护。

永定检察充分发挥“益心为公”云平台的作用,整合志愿者的力量,发挥其拓展线索渠道、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宣传公益诉讼工作的作用,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做到公益诉讼“全面开花”。通过志愿者提供线索,摸排发现辖区内存在私设屠宰场、随意丢弃农药瓶和化肥袋污染土壤、水源等的案件线索,在全区开展摸排核实情况。据统计,2022年以来,先后发出检察建议8份,召开磋商会议2场,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永定检察将继续做大做强公益诉讼检察,以河长办、林长办等衔接机制为基础,不断增进与成员单位的协作交流,做到打击保护、修复补偿、源头治理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相统一,用心用情守护永定绿水青山。

来源:永定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