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昨天,36岁的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被判刑前,可以说是我们的“大救星”,在河南一家消防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穿梭在城市的道路上,正是而立之年尚未成亲。

2018年2月22日,正值春节期间。小邸这个来自河北滦南的年轻人,通过婚介所相亲认识了一位女孩。虽然只是短短的一面之缘,但两人当晚相谈甚欢,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夜幕降临便在车上甚至发生了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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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聊天记录

临近分别时,双方都心存好感,没想到这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的短暂平静。

第二天也就是18年的2月23日,出乎小邸意料的是,婚介所老板王某竟然要他付高额补偿费给女方,理由是女方已经“不愿意了”。面对这无理要求,小邸拒绝了。

就在7天后的3月1日,小邸遭到了控诉,被指控强奸那个相亲女子,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陷入了牢狱之灾。

漫长的三年服刑期,小邸始终坚持申诉,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他无法接受强奸的冤屈指控,决心还自己一个公道。

这条充满荆棘的维权之路,无疑考验着他的耐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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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上天垂怜,经历了数次申诉和两级法院的重审,终于在2023年10月10日,唐山中院再审以原判“认定小邱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小邸无罪。

2023年10月底,向唐山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唐山中级法院做出了对小邸有利的终审判决——无罪!

这无疑是至理名言,也终于为小邸赢得了人生的清白。

唐山中院审理后决定: 赔偿小邸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78831.44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0元,合计人民币578831.44元。

“今天(24年3月29日)中午,唐山中院的工作人员专程赶到我们村,向我和家人道歉。”

“等拿到国家赔偿后,我想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

小邸介绍着,出狱后,他曾在一些中小学校、职校做过一段时间军训服务工作,后来学校知道他有案底,就不让他干了。为了生活,他只能打零工。

这也许是小邸最开心的一天,最难忘的一天!

这起案件给小邸带来了巨大的身心创伤。由于案底,他曾一度丢失工作,生活陷入困境。

但他从未放弃,靠自己的勤劳来维系生计。正如他自己在朋友圈写道:"困难靠自己解决,才能成长;钱靠自己挣,才有面对生活的底气。"

这份自强不息的精神,正是小邸撑过艰难岁月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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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没有完全的圆满,但求公道昭雪是每个人应得的权利。

小邸的经历提醒我们,在遭受冤屈时永不放弃,坚持理性维权,终能获得公平正义。当然,这样的冤案教训也值得我们深思,如何预防类似悲剧发生,保护每一个人的基本权益。

或许这一切,只是小邸人生历程中的一个插曲,但它已然成为他生命历程中的重要篇章。

我们祝福他在重拾自由后,能够放下过往的阴霾,在充满阳光的前路上,重拾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开启新的人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