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培训现场。广西律师协会供图

3月22日下午,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4年第一期业务培训在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顺利举办。本次培训由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贞律师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与适用”为主题进行现场授课。来自全区112名律师在同望法学讲堂参加了本次培训。

陈贞律师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法背景、条文理解,以及法律适用过程中需要注意把握的问题。她结合自己14年办理刑事案件的实务经验,条分缕析,以案说法,获得参训律师一致好评。参训律师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此次培训,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掌握了《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立法原意和适用情形,有助于丰富刑法理论知识,提高办案实践能力。

本次培训有效地发挥了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扩充律师知识储备、增强律师业务能力的效用。(广西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