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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女检察官

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彰显新时代政法系统女干部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宁德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确定授予30名个人为全市政法系统“巾帼最美”。福鼎市检察院连洁同志获评“全市政法系统最美女检察官”称号。

福鼎市三八红旗手

为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厚植家国情怀,勇担当善作为,激扬巾帼之志,凝聚巾帼之力,福鼎市妇联确定94名个人为福鼎市三八红旗手。福鼎市检察院林文绮同志获评“2024年福鼎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连洁

福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十八年来,她始终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职,先后获评“宁德市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宁德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第十届宁德青年五四奖章”“福鼎市第一届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等荣誉称号。

工作经历

连洁同志先后在福鼎市检察院控申科、批捕科、公诉科、未检科等多个部门工作,2015年,她离开耕耘多年的公诉岗位,转任未检部门工作。她始终践行“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的宗旨,做好迷途少年的“领航者”。八年来,她带领福鼎市检察院“红树林”未检团队,致力于打造帮教挽救、司法保护、教育预防“三位一体”的“红树林”守护回归工程,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持利剑崭断黑恶之手

办案是检察官的天职。连洁同志作为部门唯一一名员额检察官,承担起主要办案任务,每年办案数占部门办案数的90%。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从严从快惩治。坚持“及时审查、全面分析,提前介入、快速办理”的原则,迅速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40余件,积极引导侦查,确保不枉一人,不漏一人。

用温情传递检察关爱

她着力在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机制上不断探索,带领未检团队在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法律框架内细化创新未检工作机制,建立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援助、社工帮教专业化建设等,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性。

她常说,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就是要克服简单从轻或者单纯打击倾向。对问题孩子不能就案办案,更要在教育、挽救上下功夫,让‘迷途少年’重回社会。为推动涉未法律援助、心理援助队伍专业化建设,她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成立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合适成年人库,推动公安机关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办案组,建立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监督机制、“一站式+强制报告”机制等,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询问难、取证难、起诉难等诸多难题;她吸收民政局社团办分布在各社区居委会的社工作为特聘司法社工,构建司法社工“社区网格化”帮教全覆盖,经验成效在全省交流会上作主题发言。八年多来,她和她的团队共帮教涉罪未成年人50余名,全部实现再就业或重返校园。

以创新深化综合保护

连洁同志聚焦检察融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积极开展涉未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护侵害开展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之诉,发现并督促市司法局撤销对一名在矫未成年人的不恰当处分,相关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在全省试点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发言。采取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活动等形式,整顿未成年学生驾驶超标电动车、校园周边售卖三无“水晶泥”等有毒玩具现象,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治理。联合公安、教育局等8家单位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联合卫健部门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强制报告专项排查活动。促成组建以妇联主席为主体、覆盖全市290个乡镇、街道的“春蕾安全员”队伍,联合政法委等17家单位成立全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助力打通政府保护的“最后一米”。

近年来,福鼎市检察院“红树林”未检团队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三十周年突出贡献单位”通报表扬,并取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年文明号”“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多项荣誉的肯定。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这也是未检人的初心使命。作为一名未检人,她将继续努力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好做实,充分发挥法治的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就像红树林净化海水、空气那样,拂去孩子们心灵的灰尘,守护每一个归来的孩子向阳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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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绮

福鼎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 、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宁德市“优秀公诉人”“宁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宁德市最美青少年守护者”“宁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

从检15年,她扎根检察办案一线,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刑事案件760余件。无论是办理恶势力犯罪、渎职受贿的大案,还是盗窃、故意伤害的小案,她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努力践行“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的司法理念,脚踏实地、秉持初心、默默耕耘在公诉岗位上。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她积极投身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刑释未成年人进行出所前谈话教育,鼓励引导其积极回归社会。对无亲属接返、无经济来源的出所的未成年人,帮助购买返乡车票,并联系其家属接站,避免其刑满释放后因流落街头而重新犯罪。她撰文的《兰某强制猥亵妇女案》刊登入《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汇编》。

在办理民间偶发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中,她强化诉源治理思维,积极促进案件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努力使得每一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迄今办理的20余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中,有近一半在她的努力促成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最终不仅使被害人获得赔偿和抚慰,更使得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的从宽处理。

文 案:第一检察部、第五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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