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破坏草原的事件被媒体披露在网络上,引起广大网民热议。

据凤凰新闻社的网站披露,他们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牧民宋代扎布寄来的举报信,信中说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当郎忽洞苏木察汗不浪、黄羊城、栗家地涉嫌非法垦荒破坏草原,开荒总面积达六,七千亩之多,并且安装了圈灌设施,种植了葵花、土豆、红萝卜,玉米等各种经济作物。垦荒破坏草原者有村支书亲戚和牧民等。

宋代扎布说,牧民的生存依赖草原,如今被非法垦荒侵蚀殆尽,致使牧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垦荒的牧户有十余家,有几户牧民被当地法院判刑(监外执行一年半),并且罚款二十二万元。但是察汗不浪大队书记夏日华房后开垦了六、七百亩,还有牧民吴俊生房后开垦了六、七百亩,都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同样是破坏草原的行为,为什么垦荒的其他牧民受到了法律制裁,村支书的亲戚以及吴俊生却未受到法律制裁?对此宋代扎布表示愤慨与不解。到底是真的存在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现象,还是牧民了解的情况有误呢?

2024年3月13日,察右后旗当郎忽洞苏木人民政府向宋代扎布出具《关于宋代扎布反映当郎忽洞苏木察汗不浪嘎查、黄羊城嘎查开垦草牧场问题的答复意见》,这份答复意见指出,宋代扎布反映的几块发生开垦行为的土地,共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依据国土二调确认的情况,进行了判刑和罚款的处理,在国土三调时确认为耕地;一种是国土二调、三调均确认为耕地,视为未违法;一种是申领了饲草基地证书,国土三调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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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额登陶克陶对于政府处理开垦土地行为也表示了不解:他与格日乐图、达日布土地、吴俊生的土地都是同一年开垦的,为什么格日乐图、达日布土地、吴俊生这2宗土地,被国土二调确认为耕地,2015年-2019年办案机关依据国土二调现状,视为未违法;而他开垦的土地就属于违法,其本人被判刑,罚款?并且停止耕种四年,2023年才放开让耕种。

按照牧民宋代扎布和额登陶克陶的反映,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相关部门对非法开垦破坏草原的行为,采取了”执法双标”政策,有人际关系的牧民垦荒破坏草原,政府视而不见;没有人际关系的牧民,法院判刑加重罚。这种选择性执法、看人下菜碟式的执法,怎能服众?怎能具有公信力?

在农村或牧区,行政执法活动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是很常见的现象。同样一件违法行为,有关系有背景的,可能轻描淡写地就过去了;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的,可能就要接受严肃的处罚。发生在察右后旗的几起开垦破坏草原行为,是在同样的时间,同一个地区,却受到了截然不同的处理,让被处罚的牧民如何信服?正是这种区别对待、执法不公,导致了牧民的举报,导致了事件的曝光。

国家对草原的保护制定有专门的法律,对于草原变更用途的条件有严格的、明确的规定。发生在察右后旗的破坏草原事件,谁是谁非,不难分辨,难的是基层政府部门面对的复杂人际关系如何应对。到底是因人情干扰了执法而放弃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还是法律冲破了关系、拒绝干扰,维护了自身的尊严威信?对于基层的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这是一个是与非、对与错的抉择,也是党性立场是否坚定的考验。

据宋代扎布爆料称:当郎忽洞苏木人民政府周边数千亩的土地(草原)被几家大型养殖场占用,不知道是否有合法的征地手续。村委会以及政府一直没有公开过,当地牧民也不知情。

到底是合法征地使用了草原,还是手续不全违规用地呢?当地牧民有知情的权利,当地的政府也有信息公开的义务。信息公开是预防腐败的阳光,阳光所到之处,腐败难以藏身;害怕见光的一切,都难免腐败违法甚至犯罪的嫌疑!

俗话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发生在察右后旗当郎忽洞苏木的破坏草原案件,察右后旗的相关部门恐怕很难查清楚,很难做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因为当地的执法人员很可能已经牵涉其中,至少有失职失察之责任。有必要请求更高一级的执法部门介入调查,譬如市一级的,甚至是自治区级的。

党中央交给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其中就包含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铸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如今察右后旗发生了如此严重的破坏草原案件,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同时挖出假公济私、执法不公的执法人员,给当地的牧民一个交代,给关注此事的社会大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