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已被女方返还到婚介所,男方母亲为什么不领,还要坚持以彩礼纠纷进行起诉,是何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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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事情脉络都是一个县的

主要人物男子席某

席某母亲——甄女士

事情要从2023年2月份讲起,那时席某27岁,中专学历,干的是合同工。通过当地的一家婚介所认识了女子,两人还都是一个县的。

女子呢?24岁,大专学历,在家待业。席某相中女子后,两人谈了3个月恋爱。

甄女士夫妇早就给儿子准备好了一套90多平婚房,买房加装修花了40万,房本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女子来席某家吃饭的时候,甄女士特意让女子看了下房本,告诉女子那是给儿子准备的婚房。

女子看了房本就起了心思,跟席某商议问能不能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席某回去就和母亲甄女士商量,甄女士认为应该在观察观察,要是谈的好,等结婚一年后把名给女子加上。

事情关键点——彩礼

两人谈得还不错,于是在去年的5月1日,两人订了婚。

商议20万的彩礼,订婚当天给了10万,另一半则等结婚当天再给。

他们还签订了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除订婚当天给的10万彩礼外,由婚介所监督另一半10万彩礼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如果婚前男方反悔10万彩礼和金戒指归女方所有,女方反悔,则需要退还10万彩礼。

他们还签了协议婚后一年,在房本上加上女方名字,婚介所也留有一份见证协议。

订婚一切都有条有序的进行着,就在5月2号回门宴下午,事情发生了转折。

订婚4天后,女子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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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门宴的当天两人发生了关系,女子家属告知让他们商量一下,既然两人发生了这种事,就让两人赶紧领证结婚,男方也赶紧把剩余的10万彩礼付了,再把女子的名字提前加在房本上。

甄女士认为女方家人提出的条件太过分,房本上加名字明明商量好了,为什么要提前,实在无法接受,没有同意女方家的要求。

商议不成,随后女子报警说男子强暴她,男子则认为他们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

听到报案,男子一家慌了,火速去了公安局,当着民警面写了保证书,声称愿意答应女方要求,在房本上添上女子名字。

又紧跟着拿着房本直奔婚介所,在媒人见证写了保证书。甄女士感觉当时她是被逼无奈,说当她快马加鞭的拿着房本去的时候,可惜晚了,女方报案被立案了。

甄女士还以为女子是为了给她们施加压力,可是没想到女子直接来真的。

为时已晚,以立案

一位办案人员说:一开始打算给他俩调解的,让她们协商好,我们是有立案时间的,在立案之前解决,就不做这个案子了。可是男方家敷衍女方,光说不做,让女方忍耐达到极限。

女子母亲在采访中否认报警是因未在房本上加女儿名字。

网友质疑女子骗婚

现在骗婚的太多了,网友们质疑女子骗婚。网上越传越夸张,审判长为了抚平网友暴躁情绪,接受记者采访,公布了女子被强暴的当日情景。

回门宴当天下午,女子与席某一起回到了席某某小区14楼的房内,当席某提出想要发生关系时,被女子拒绝,回应要等到婚后。随后席某不顾女子反抗,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事后女子情绪激动点燃了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随后从步梯逃至13层呼喊“救命!”,被男子强行拖拽回14楼,还拿走了女子手机。

当晚女子报警,女子身体有淤青,有监控拍到。

女子家属神操作

女子家属在女儿被侵犯后,一边报警,一边还愿意让两人赶紧领证,彩礼钱可以后补。

可惜席某母亲太强势 ,想着拖一拖,没想到会立案,毁了自己儿子的一生。

2023年12月25日一审宣判:席某3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接受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订婚强奸案”涉彩礼纠纷案于2024年3月28日开庭,就在刚刚宣判了。

彩礼纠纷案宣判结果

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是为何?

女子于2024年1月31日,就将彩礼和2枚金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了,而男子母亲拒接领取,仍检察提起诉讼。

而男方主张返还订婚宴花费1644元,两人相处日常花费9977.8元。

女子提出异议。

法院驳回原因:上述款项属于维系,增进双方感情的日常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不予支持。

网友质疑无疑是对女孩的二次伤害,我们应该相信司法的公正性。

对此判决男子母亲回应:起诉后,对方才退的彩礼婚戒,诉讼目的已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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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和女子应该都是妈宝,自己处理事情没有主见。

女子报警了,还听父母的,两人发生关系了就应该结婚,这多么荒谬。

男子也是,什么决定都是母亲做的,她不懂报警的严重性,你也不懂吗?3年已过1年,好好改造,要学会尊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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