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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鸟类在生态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对维持生态平衡、传播植物、控制害虫、提供研究和教育价值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南靖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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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保护

3月27日,南靖县检察院与虎伯寮管理局、县法院、县公安局森林警察队、共青团南靖县委员会、县教育局、第三实验小学等6个部门,在南靖县第三实验小学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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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样化课堂活动,齐读倡议书,百人承诺签名,参观介绍野生动物展板、学生手抄报等形式,向师生普及鸟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师生鸟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引导学生们参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检察履职

近年来,南靖县检察院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并积极运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在办理案件中,引导当事人积极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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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类不起诉案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近三年来,南靖县检察院共受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类案件1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罚9人,开展增殖放流鱼苗117万尾,并联合虎伯寮管理局等单位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基地。

下一步,南靖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监管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加大鸟类等各种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案:王诗莹

编辑:邹雅铃

核稿:甘 露

审核:叶忠贤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

@南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