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据“天津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共中央批准:王庭凯同志任天津市纪委书记;衡晓帆同志任天津市委常委。

公开资料显示,王庭凯,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系经济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

王庭凯长期在吉林省工作,曾任长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吉林市委书记等职,2020年9月起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2021年6月,王庭凯跨省份调任天津市委常委,随后担任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后又担任了市委政法委书记。

天津市纪委书记一职,此前曾由天津市委副书记陈辐宽担任。

1967年12月出生的衡晓帆是山西侯马人,1987年1月入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法律硕士。

衡晓帆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处长、宣传处副处长、秘书处处长,出入境管理处政治委员,昌平分局政治委员,西城分局政治委员,2011年5月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

2015年,衡晓帆出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后出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8年8月,衡晓帆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常务副局长。2019年3月,衡晓帆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20年4月任自治区副主席。

2022年10月,衡晓帆调任天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