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海闵行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羽毛球馆踩流浪猫绊倒致伤残”一案将提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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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上海闵行一男子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被流浪猫绊倒后造成十级伤残。男子将经营羽毛球馆的公司及流浪猫喂养者告上法庭。最终,后者被判赔偿24万元。

该案判决书显示,2023年4月20日,男子吴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吴某遂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诉至法院。

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原告吴某医疗费46550.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0元、营养费4200元、护理费6300元、残疾赔偿金168068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800元、鉴定费2850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240198.20元;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上述第一项被告肖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肖某追偿。

此事随即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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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

“判决挺合理”

有网友对球场里有猫提出疑问

“羽毛球场地里怎么能有猫?”

认为羽毛球馆的责任更大

也有网友觉得“离谱”

“自己踩到猫摔倒还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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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苏新闻

编辑 | 见过 审读 |林丰 监制 | 苏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