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式的立案难:还在排当前,很多地方法院都以案件多需要排队为由拖延立案,材料收了后就杳无音讯,一问就是还在排队。

你看,这不是我们的原因吧,是人少案多的客观因素吧?你们要多理解!

说得多么理直气壮!

作为律师,我对此可谓有切肤之痛。

我同事今天还跟我吐槽,他在贵阳某区法院立案,已经排了2个月了,还没到他,问什么时候轮到他,答曰现在才立到去年年底的。

一边是当事人的催问,一边是法院的敷衍,他只能摇头感叹。

前几天在法院立案大厅遇到一个当事人,几乎欲哭无泪地问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还不立案,立案庭的人也是理所当然地表示在排队。

显然,排队变成了新的“立案难”,变成了法院懒政甚至是权力寻租的空间,也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司法体验感!

为什么这样说?且听我道来:

1、立案庭的人说案件多在排队,但是谁知道排队的情况?具体怎么排的,按什么顺序,排到哪里了,申请立案的人怎么知道?

说白了就是对排队缺乏有效的监督,完全是立案庭内部说了算。那么,如果我和立案庭的人关系好,或者给某人什么好处,给我提前立案,又有谁知道?

又或者,假若某人豁出去了投诉举报加上访、在法院闹,法院为了平息事端选择先给他立案。

那么,在案件多确实需要排队的情况下,安分守己排队的人岂不是又被挤到后面去了?这是不是新的不公平?

2、一句“在排队”成了堂而皇之的拖延立案的理由,那么该立案不及时立案岂不是有了“护身符”?

也许人手就没有紧缺到那种程度呢,也许某个时期真没必要那么排队呢,谁知道?

反正“在排队”成了万能的不作为的理由,那么有谁还会真正去关心需不需要排队?相应地,法院也不会再在乎各种办案时限了。

连立案都需要排队,排期开庭不需要吗?保全不需要吗,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吗?

有了排队,一切的拖延和不作为都有了看似合理的解释。

3、排队除了带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极差的司法体验之外,事实上还极有可能造成当事人损失并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例如,本来可以及时立案并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结果因为拖延立案未能及时保全,被告早就把财产转移一空。

本来可以早点审结案件进入执行的,结果排队几个月、审理几个月,等到执行的时候被告不是破产就是转移了财产。

这是谁的责任?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不能及时审结,由此又导致执行难,然后又喊着要解决执行难,从哪里解决?

喊口号有用吗?解决执行难不能仅靠执行程序中的“点对点”“总对总”查控,前面的诉讼程序同样重要,诉讼程序是执行的基础,及时审理对于执行非常重要。

其实,法院人少案多从来不是矛盾的根源。

多年前法院嫌案件多,于是搞立案审查,得经过法官审查后才能立案。

于是,最高法有针对性地实施了立案登记,这个矛盾迎刃而解。

而现在实施了立案登记,某些法院说我没审查,没说不给你立案啊,但因为案件太多,需要排队进行立案。

你看,新形式的立案难是不是又出现了?

依我看,人少案多不是根源,是不是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意识才是!

针对新的立案难,我希望有新的改革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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