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一意守护正义之路

——辰溪县人民法院余海霞同志先进事迹

在当今法治社会中,法官作为司法公正的守护者,其职责之重大、使命之光荣不言而喻。而在辰溪法院众多法官中,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以其卓越的工作成绩和高度的职业素养,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广泛赞誉,她就是余海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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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霞,女,1979年生,现任辰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09年,余海霞通过公考招录进入辰溪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田湾法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

在法院工作的15年来,办理的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无一涉诉上访,审判绩效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所负责的庭室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她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出彩的工作成绩,我们不得不提到她在审判工作中守护正义的两大法宝——“三心”与“一意”。

余海霞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都以公心为先,始终保持公正无私的态度,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确保每一个判决都能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在一起涉及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向某和雷某在自家宅基地建房,原告曾某和案外人杨某负责施工,由原告曾某负责泥水工,杨某负责木工,结算方式为每完工一层由二被告支付曾某和杨某3万元,但在施工过程中,杨某不幸发生事故死亡,双方商议不再由曾某继续剩下的工程,由其他团队做收尾工作。原告曾某向二被告提出支付剩余劳务费53400元,二被告表示拒绝后,遂诉至法院。

经过了解,二被告先前已经向杨某的家人赔偿了16万元,因此他们无力再支付额外的劳务费用。该案由承办法官余海霞负责,她深知解决此类纠纷的重要性,以及确保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必要性。为了全面掌握案件详情并获取确凿的数据,余海霞法官带领她的团队多次前往被告新建成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他们仔细地对施工面积进行了反复丈量,并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终根据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施工进度情况,法官余海霞采取了积极的调解措施,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在多次调解过程中,她耐心倾听每一方的观点和诉求,努力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通过她的不懈努力,最终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二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曾某3万元工程款,并且在庭审现场即时交付了款项。原告曾某获得了应得的报酬,而被告也能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缓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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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她具备极大的耐心,无论是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还是繁琐的法律程序,她都能够不厌其烦地进行审查和分析,确保每一个细节都不被忽略。

田湾法庭作为军工企业湖南云箭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湖南怀化白云建筑安装公司所在的基层法庭,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湖南云箭集团与其合作方所产生的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

在处理湖南怀化白云建筑安装公司与张某某、刘某某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时,余海霞法官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面对当时疫情带来的诸多不便,她没有选择推迟案件的处理进度,而是多次亲自前往怀化市和辰溪县的人力资源保障局,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询问,仔细调查了涉事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级判定以及伤残赔偿金等关键信息。

余海霞法官在掌握了所有关键信息后,向涉案的湖南怀化白云建筑安装公司明确指出,作为辖区内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劳动法规,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确保了法律框架和企业责任之后,余海霞法官着力推动双方进行沟通和调解。她耐心地组织多轮谈判,倾听每一方的立场和诉求,逐步缩小双方的差距,并最终促使他们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调解协议,湖南怀化白云建筑安装公司承诺即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有效地解决了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通过她的专业和努力,不仅为涉案职工争取到了应得的利益,也为辖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指导,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此外,她的关心体现在对当事人的细致体察。田湾法庭作为基层法院中的“基层”,面对的大多数案件都是离婚纠纷、相邻纠纷、继承纠纷等,如果直接判决,将不利于夫妻感情的修复、同村邻里间关系的缓和,因此,她每次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邀请村干部、当事人的亲友、当地有一定声望的老人一起参与调解,耐心疏导,消除当事人心中的隔阂,做足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其中有一件继承纠纷的案件中,三个子女为继承父亲去世后的遗产发生纠纷,原、被告矛盾比较激化,庭前原告申请人身保护令,向承办法官余海霞反应被告几次扬言要杀她。该案涉及的遗产名目较多,证据也多,经过一天的庭审案件事实已查清。

第二天余海霞乘热打铁对该案进行调解,向原、被告双方示明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列出原、被告的优劣势,让各方权衡利弊,终于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也相互谅解,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一起家庭矛盾。

余海霞同志表示,要做好调解工作不仅仅是全面了解案情,也要从实际出发,了解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抓住调解重心,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服人,即做到了案结事了,同时也减轻了将来的执行难度,这才是审判案件的最终目标。

“一意”则是对法律事业的全心全“意”。

余海霞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将自己全部的热情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审判工作中。

她始终怀揣对法律的深厚热爱,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以确保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公正地裁决每一件案件。她深知当事人面临的困难和焦虑,因此总是设身处地为他们考虑,把他们的急迫感和需求看作自己的责任。

在处理案件时,余海霞法官始终坚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用易于理解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解释清楚,确保当事人能够明白案件的每一个环节。

在职业操守方面,余海霞法官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的司法定力,自觉遵循廉政纪律,坚守法官的职业伦理道德和司法良知。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斩断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交往的可能性,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通过她的不懈努力,她不仅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还积极带领部门同事争创佳绩,赢得了当事人和同事们的广泛赞誉,民意测评满意率达到了令人瞩目的100%。

在未来的日子里,她表示仍将以砥砺奋进的初心、无私奉献的精神、踏实肯干的作风,在劈波斩浪中开拓前进,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用务实廉洁的工作作风诠释一名基层女法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编辑:黄俊楠

一审:王一婷

二审:刘毅刚

三审:易虹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