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马儿”到底是不是机动车?

近期

成都中院披露了一起“电马儿”撞人案

其中就涉及到肇事者

因为认识不足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电动车撞人 按机动车赔偿

家住简阳的小李兴高采烈地骑着自己的“电马儿”去参加朋友聚会,却在一路段将横穿道路的行人老张撞伤。经交警勘验现场后认定:老张负事故主要责任,小李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老张被送往医院治疗,陆续产生了万余元的费用,并经鉴定机构评定为十级伤残。

此后,因赔偿问题与小李协商不成的老张将他诉至法院,请求小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赛、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在法庭上,小李辩称,对于老张的损失,自己最多按交警部门认定的次要责任在30%范围内赔偿。另外,自己骑行的无号牌电动二轮车也并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登记上牌取得驾驶证,也无须购买交强险。

问题来了——小李的“电动车”到底是不是“机动车”呢?

实际上,并非所有电动二轮车都是电动自行车。成都中院法官表示,我们常说的“电动二轮车”既包括电动自行车,也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骑行的无号牌车出厂合格证明确载明为机动车,属于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动两轮摩托车。同时,从交警部门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结论来看,该车的技术指标也确实符合机动车范畴内的电动两轮摩托车技术指征。

同时,法院认为,小李购买车辆后未及时依法向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并非其不具备取得机动车牌照的条件,而是他自身意识淡薄、认识不足所致。小李骑行的电动二轮摩托车应当按机动车认定性质并划分责任。

综上,法院认为,小李与老张的交通事故中,虽小李仅是事故次要责任人,但因其骑行的电动二轮车属于机动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交强险,小李未投保,故由他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法院一审判决小李承担赔偿金额68812.81元。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不是所有电动二轮车都是电动自行车

这个认识大家都知晓吗?

记者随机在道路边

采访了三位骑电动车的师傅

调查一

位于红星路的红衣小哥正将车停在路边等人,他表示:电池很大,速度很快的就是电动摩托车,而体型较小的电动车就是电动自行车。当问到两者之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时,他表示具体不清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调查二

八里庄路的一位送水师傅正在路边等红灯,他表示,其他的不清楚,但自己骑的就是电动自行车。

调查三

位于文德路的黑衣小哥表示,自己现在这辆就是电动摩托车,只不过没去上牌照。“有没有买交强险?有没有驾照?”面对记者的问题,这位小哥表示,不在意这些,自己喜欢就行。然后,他喜滋滋地告诉记者,这车可以跑120到150公里/每小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都是电动二轮车

那么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到底有啥区别?

骑电动摩托车以及骑电动轻便摩托车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警和法官为大家梳理 好了

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三者的区别,交警部门列表进行了明示。记者看到,这张表上,车子时速、车子重量、外形尺寸限值等都有明确规定。

成都交警二分局车管科民警刘元志表示,无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将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另外,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可以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骑电动摩托车以及骑电动轻便摩托车

注意事项

01

电动摩托车:法定义务要牢记

依法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购买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2

骑行电动(含轻便)摩托车要注意

驾驶资格要求:电动轻便摩托车持F证、E证、D证;电动摩托车持E证、D证。(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行驶路权: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车道行驶。

载人规定: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

安全规定: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应按规定佩戴头盔。

另外,除遵守上述规定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外,骑行摩托车上路还应遵守各个地方对摩托车的有关管理规定!

交警和法官提醒

大家在选择“电马儿”时,一定要去正规销售点购买,确保取得产品合格证、购车发票等,并了解清楚车辆属性。

成都交警也将持续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通行秩序,加强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提升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小伙伴们

对照交警和法官的提示

赶紧自查起来吧!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