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采访过一个校园霸凌的案例。

这名女孩子是个留守儿童,比较内向,不爱说话。起先在学校她先是被孤立,然后是被霸凌。辱骂,殴打,脱光衣服凌辱……

一旦她让人觉得好欺负,那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有人欺负她。这是人性,改变不了。最后,这个女孩不堪折磨,选择了退学。成绩优异的她,再没有机会踏入学校的大门。小小年级就外出打工,人生定格在逼仄的流水线车间里。

有些孩子是天使,有些孩子是魔鬼。遇到天使,你一辈子被治愈,但是这个世界,魔鬼何其多?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三名同学虐杀尘埃未定,福建一14岁女生又疑似因校园霸凌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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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校园霸凌竟然成了孩子无法长大的最大绊脚石。

每次发生霸凌事件,学校为了息事宁人,大多都是批评教育了事,学校里每天都在教育,恶性事件依然层出不穷,这样教育还有作用吗?

校园霸凌在此前一直是舆论讨论的“禁区”,因为未成年人的身份问题,因为教育的体制漏洞问题。

但是,随着未成年人早熟化的日趋加重,校园霸凌向“校园犯罪”转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校园霸凌已经成为了不可不谈的一个社会性话题。

很多校园犯罪的未成年人,都在潜意识里觉得,我是未成年人,法律拿我没办法。甚至有些人,以此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对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惩,只有严惩才可震慑,虽然不能完全杜绝,但是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学校不重视。一些老师认为校园霸凌就是孩子们直接的打打闹闹,对于校园霸凌认识不深刻,总觉上升到违法犯罪是小题大做。学校也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一再包庇纵容,导致校园霸凌愈演愈烈。一些甚至构成了犯罪。

还有就是社会的不重视。很多被霸凌的孩子家长大多对孩子不够关心,很多时候,孩子被欺负不敢告诉家长,家长也会忽视,导致事态严重给孩子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法律层面,对于校园霸凌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也远远不够。一些霸凌者甚至公开叫板,法律也奈何不了他。

霸凌者毫发无损,受害者生死永隔,这是正义吗?

逞凶者逍遥法外,受害者忍气吞声,这是正义吗?

怕舆论大事化小,和稀泥息事宁人,这是正义吗?

不是。这些都不是正义。

这是对法治的践踏,这是对道德的羞辱,这是对所有正直善良具有朴素正义感的人们的一记闷棍。

虽然荒诞,却时时刻刻在上演。

日本和韩国校园霸凌的高发国家。特别是韩国,反映校园霸凌的影视剧更是数不胜数,为了打击校园霸凌,韩国出台了《校园暴力预防和对策法》。日本也颁布了《防止欺凌对策促进法》《防止欺凌基本方针》,并且要求学校不能消极处理。

在我国校园霸凌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民法典》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8周岁以上的孩子,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情况严重,8岁以上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14岁以上,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遇到校园霸凌,家长应该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就是选择报警,在孩子受到校园霸凌时候,学校为了名声一般都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个时候家长一定不能退步。因为校园霸凌从来是偶然发生,往往是长期存在的,霸凌者往往也是欺软怕硬,你的退让只会让孩子在以后受到更多的欺负。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让警方介入,可以有效避免孩子受到后续伤害。如果不行,就可以选择媒体曝光,让舆论强势介入。

第二,如果警方因为孩子没有受伤要求你们协商处理,这个时候也要据理力争,虽然孩子可能没有受伤,但是侮辱打骂已经构成寻衅滋事,16岁以上要负刑事责任,16岁以下要负民事责任。只要你坚持,警方就会立案。记住不要胡搅蛮缠,要据理力争,不要有理变没理。

第三,在警方的监督下,要求对方家长出具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发生,如果再有发生,就按照保证书约定进行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还要让家长和孩子都在上面签字、按手印。

更重要的事,要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他们在面对霸凌如何保护自己。这不仅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家长的责任。学校也应该要把自我保护,当作一个教育方向,形成制度。

校园霸凌是无法根除的,每个地方都有“山头”,每个年龄也有每个年龄的“恶霸”。法律要与时俱进,及时下调追究刑事责任年龄下限,要让这些施暴者明白,未成年并不是他们的保护伞。唯有震慑,才能盖过他们的气焰,让他们有所顾忌,有所收敛。

未成年人保护法要为刑法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