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中国足球体系中的几条蛀虫被拉了出来,最大牌的自然就是原带头大哥陈戌源,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戌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十三年间,一共受贿217次,涉案金额一共8103万元,目前金额已经全部追回。

想想这小子的智商也真是有大问题,处心积虑什么也没赚到,最后反而身陷囹圄,这一辈子在监牢里好好踩缝纫机了,当然我觉得他完全可以保外就医,不过他这一辈子,乃至他儿子的一辈子应该都毁了。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

当然其他几条蛀虫也简单说一下吧!原中国足协副主席(原中国田联主席于汉超)、原足协国管部部长陈永亮、原中超公司总经理董铮、原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刘磊。

先不说这些人的受贿金额,关心一下他们的涉及到的足球俱乐部:陈:涉及9家!于,涉及13家!陈和董都涉及超过了20家,除了一些公布名称的俱乐部外,很多都没有点名,这说明什么?说明是要法不责众吗?

我没有阅读过足球协会关于行贿受贿的规则,但我知道,按照通行的说法,那就是行贿受贿都是罪。希望不是仅仅看见处罚受贿者,行贿是哪些人(俱乐部)?
对待这些行贿者应该加大处罚,如果是俱乐部行贿和成绩有关,那么这样的俱乐部应该取消注册资格,彻底关闭!当然要真是那样,我们的足球联赛或者说多年来的足球改革就会彻底失败!

如果是你,你敢做出这种选择吗?我觉得这才是烈士断腕的选择,就应该把所有的犯罪者一网打尽,而且我们要清查自己的体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人人都贪腐,几乎每个俱乐部都行贿?

中国其实缺了足球并没有什么不好,可对这种犯罪不能容忍!我个人觉得中国足协里已经没有一个好人了,那种正常化的工作模式只是为了个人谋利益而已,我们需要什么,我们需要的就是要净化风气,一个都不能放过。

有些人留下了,他们都是恶的种子,其实远远不只是足球那么简单吧?用足球杀鸡儆猴,给那些人看看,也许能挽回点什么。

如果依旧什么也不做,就是这样自我欺瞒下去,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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