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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

从2024年1月1日起,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7档,分别为:每年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人员,其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由财政全额代缴。参保人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

市区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按新的缴费档次向参保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之前已选择按原800元档次、原1500元档次或原25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如未申报变更缴费档次的,由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根据就高就近原则,分别将其暂按10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核定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金额。

在缴费补贴上,《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

·每年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50元补贴;

·每年5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80元补贴;

·每年1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120元补贴;

·每年2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200元补贴;

·每年3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300元补贴;

·每年5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400元补贴;

·每年7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500元补贴。

供市区被征地农民选择的“增设档次”的缴费补贴调整为与上述最高缴费档次的补贴一致。

《通知》指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可以变更一次当年度缴费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差额一并补足。

《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公益慈善组织等资助参保人缴费试点,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来源: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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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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