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人民法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教育实践站和民族团结巡回法庭为抓手,精准聚焦各族群众司法需求,以全覆盖式便民司法服务体系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用优质司法服务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成效突出。

2019年以来,大寺法庭共审结2088件案件,年结案率均在99%以上,无一错案和上访,辖区的人民群众安全感由91.55%上升到98.01%,助力钦北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钦北区连续16年获得“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平安县(区)”。近年来,大寺法庭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连续四年记集体三等功。并锻造出一支甘于扎根基层,善于做民族团结工作、高效廉洁的法庭干警队伍,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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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障碍”审判力促各民族群众“心连心”

健全组织保障,形成齐抓共管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主动将法庭工作融入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工作大局,推动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教育实践站。

健全制度保障,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司法全过程。推动制定《钦北区委统战部、钦北区人民法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教育实践站实施方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民族团结巡回法庭办案章程》等系列制度规程,建立完善了包括双语诉前联调、上门立案、法律援助、巡回审判、判后答疑和执行申请等事项在内的特色司法服务机制。

强化人员保障,配齐和配强双语审判团队。根据辖区壮、汉民族居多,其他少数民族混居的实情,组建“通民语、晓民俗、专业强”的双语审判团队,聘任乡镇、村(居)委精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方言的干部参与调解,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针对性地开展灵活多样的司法服务。

“零距离”巡回办案促使各民族群众“手拉手”

办案地点下沉,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院”。在辖区村(居)委会将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与民族团结巡回法庭无缝对接,搭建“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巡回下沉办案160多次,旁听群众1800余人,开展家事案件回访130次,足迹踏遍辖区4个乡镇100多个自然村。

办案力量下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大寺法庭把司法审判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结合,聘请或邀请当地退休法官、村(社区)“两委”干部与“族老”参与诉讼案件调解工作,并依托当地综治中心,与党委政府、妇联、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常态化开展极端事件预防、联合家访和调解、巡回办案,逐步形成辖区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

便民服务下沉,减少群众诉累。与钦北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全国首家设在派出法庭的地方特色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辖区4个乡镇和130多个村委设立巡回办案点和法官工作室,解决交通不便、诉讼能力偏弱、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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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讲好群众身边的法治故事

善用乡音优势,讲好群众身边的法治故事。选取土地、继承、赡养、邻里纠纷等农村地区频发、多发且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到村屯、病房、农户家中开展双语巡回办案,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理说法,并在裁判文书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理引导。

善用地缘优势,做好便民利民的法治文化公园。建成钦州市法院系统首个基层人民法庭民族团结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善用节日优势,搭好交往交流交融的宣教平台。坚持将法治文化与对山歌、唱采茶、跳岭头等民族文化有机融合,每年定在农历三月和农历八月期间组织壮、汉、瑶、苗等各民族代表2000多人次开展各族青少年联谊交流活动30多场次,开辟了“各族群众身边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课堂”,形成独特的民族法治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来源 | 钦州发布

【2024年第5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