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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

安全教育日

用心守护“少年的你”

为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发布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携手创建法治校园,在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沙县区翠绿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专题进校园活动。

“校园欺凌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遇到欺凌,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呢?”

课堂上,检察官以校园欺凌的概念、方式、特点为切入点,通过图片讲解、播放视频等方式,围绕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引导同学们远离校园欺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做暴力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检察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识诈、反诈卡片,以风趣幽默的语言向他们揭露了新型电信诈骗手段的特点和作案方式,有效提高了大家的反诈防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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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法治课的学习,我知道了以后遇到校园欺凌,一定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坚决抵制校园霸凌,帮助同学就是帮助自己。”

课后,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仔细查看了消防器材和文体活动设施,确保在校学生安全问题不留死角。

本次活动让同学们深刻理解了校园欺凌的现实危害,更学习到了应对欺凌和电信诈骗的有效方式,通过法治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了明辨是非、自我防范的能力,也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下一步,沙县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检校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促进学生知法守法用法,让法治种子在心中种下,让法治意识生根发芽,帮助青少年在法治引领下走好人生关键路,系好第一颗“法治纽扣”。

供稿:第三检察部

编辑:郑金龙

初审:吴凯

审核:张慧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