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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辰,2010年加入到法院队伍,现任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13年来,她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用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诠释了一名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获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荣记个人三等功,还荣获了新抚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互”工作党员先锋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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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壶秋月,正己正人传递正能量。刘美辰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不仅自己加强学习,还不忘抓好全院干警的理论学习。为了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她不断探索理论学习的方法,通过横向与各业务庭、纵向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联系,采取理论输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增强干警对理论学习主动性。作为政治部副主任,她对全院干警的基本情况了然于心,及时关心和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她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治上培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今年,完成了22名干警的职级晋升工作,和2名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同时为2名退休法官举行了荣休仪式。

刘美辰副主任(左1)陪同王旭主任前往本溪南芬区法院调研

春华秋实,创优创新躬耕谋干事。政工工作千头万绪,每一项工作都关系着上级部门和院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干警的切身利益。刘美辰立足法院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修订完善考勤考核、纪律作风等重点领域的各类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带动全院干警“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她创新形成了《新抚区人民法院“三个规定”平台填报规则解读》,该文件得到了上级法院采用,同时在本院为干警提供了一个明晰、符合实际的工作指引。作为院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刘美辰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院党组关于抓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近年来发展党员6名,积极分子9名。在她的努力下,不断规范院内支部党务工作开展,不断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院机关党委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机关党委下属2个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刘美辰副主任为新华二校的同学们讲述党的光辉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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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辰副主任(右1)陪同王旭主任走访辖区企业

刘美辰副主任向各部门负责人宣读讲解《新抚区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

秋收冬藏,尽心尽责敬业奉献。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她总是按时完成、务求完美,对干警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她总是虚心接受,对待他们的“急难愁盼”,她总是挂在心上,想尽办法解决。她一心扑在工作上,人手不够,她就主动给自己加压,每到深夜,办公室里常亮的灯光,照亮的是她不知疲倦、在电脑前俯身耕耘的身影。2021年以来,她主动挑担,牵头完成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市委第五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法治建设”、“三涉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加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10余项大型、重要工作。她组织本院党员干警走访调研、座谈本辖区内企业38家,征求意见建议56条。加强与乡村、街道、社区、学校的联系,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五进”普法宣传49场。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廉政纪律、党员教育、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等专项活动30余次。在学习教育、主责主业等相互叠加的情况下,她依然以满怀的热情迎难而上,以慎终如始和百折不挠的态度力求工作尽善尽美。

在公道正派上用心用情用力,在队伍建设上出新出彩出色。她就是这样一个“秉持匠心”、“坚守初心”的政工干部,立足新的起点,面对党的事业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刘美辰同志将自觉把青春奋斗融入法院工作,融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努力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来源:新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