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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清晨,博兴法院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该案为 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在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孙某达成和解,孙某承诺每个月支付一万元。 然而,在支付一期款项后,并没有按期履行。 2024年3月7日集中执行行动,执行人员来到孙某厂房,孙某称 其刚开工干活,好不容易有订单,如果被拘留了订单又没了,更没有钱还款。

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执行人员要求其3月7日务必凑齐一期款项支付至法院公户并向其送达传票。 后,孙某未支付亦未在规定时间到庭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催促,孙某一直“打游击战”。 此次集中行动,再次来到孙某厂房,其躲在屋里不出来,老父亲心急如焚,说让执行人员等等,他去借钱。 执行人员在等待过程中发现了躲在屋里的孙某,在看到老父亲拿来的一万元后,眼红落泪,清点完毕现金后交至执行法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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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应赡养父母,让他们安享晚年的年纪,却还要“子债父偿”,可怜天下父母心,真心希望子女都能够理解父母的辛苦付出,做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执行行动共计拘传六人,主动到庭3人,达成和解3件,拘留6人,执行到位金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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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承载着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后希望,更象征着法律的底线与尊严。下一步,执行局全体干警誓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踏平坎坷成大道”的闯劲,持续转变执行作风,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文来源:博兴县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