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属于特种作业
一旦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给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
然而却总有人不以为然
无视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违规动火作业
近日
全南警方
联合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查处了一起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行为
2名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案例警示
近日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接到群众报警称
在金龙镇岗背村工业园内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立即 赶赴现场进 行 救援
经过及时处置
现场明火已扑灭
所幸无人员伤亡
事后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
全南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
对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进行调查
经调查
电焊工人钟某、黄某施工前
未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在电焊切割作业过程中
两人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电焊产生的高温火花
引燃作业区储存罐内残余油渍
从而引发了火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公安机关对钟某、黄某处以行政拘留
特种行业须持证上岗、严格审批
近些年来
违规作业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
任何生产活动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向违规行为坚决说“不”
动火作业“九须知”
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证开展作业,并随身携带,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2
临时动火作业人员需在施工作业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动火安全作业证》原件(复印件)、相关领域上岗操作证书以及本人签字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区街道进行备案。
3
临时动火单位在施工前3个工作日内,需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提前填明单位、动火作业级别、动火地点等详细情况,待动火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一并将企业法人证件、资质证明、项目施工合同书、审批表、动火人员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属地镇区街道进行审批,待属地镇区街道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审批表》需一事一办,一次动火超过申请时限的用火单位应重新申请办理,并在动火作业结束后2日内,向属地镇区街道汇报进行注销。
5
动火人员施工前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妥善后方可工作,若出现异常或监护人提出不能用火时,要立即停止用火。对于现场无安全措施时,管理人员下达强行用火的指令,动火人员有权拒绝。在停止用火作业或离开用火现场要切断电源或火种。
6
用火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7
用火单位必须安排监护人员,从开始动火到动火结束进行全过程监护,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向属地镇区街道报告,由相关部门对隐患进行排除,施工单位需重新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再次开展动火作业。
8
用火单位及动火人员需严格执行“九不、四要、一清”的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开展动火作业,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不发生火灾。
9
临时动火作业未报备审批开展作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安全重于泰山
任何生产活动
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全南警方在此提醒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向违规动火作业坚决说“不”!
来源:城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