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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连日来,全区各地结合“雷锋月”同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河湖保护宣传志愿活动,呼吁共创节水家园、共护幸福河湖。

3月22日上午,自治区河长办在银川市海宝公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系统介绍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区工作成效,开展水情教育和河道普法、河湖保护知识盲盒有奖竞答、青少年书写水环境保护心愿卡等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品500余份,市民们踊跃参与,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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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周期间,大武口区组织“河小青”志愿服务队开展“ 三月春‘锋’暖 护河争当先” 巡河护河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带领青少年们体验“河长”的一天,从为什么要推行河长制,到如何在巡河中发现问题,小志愿者们听得津津有味,一边沿河而行,一边对沿岸河堤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还积极向沿路行人与河岸住户宣传河道保护知识、进行文明劝导,有效发挥了青年志愿者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贺兰县安排镇、村级河长及巡河员开展“河长制”集中宣传,通过大喇叭、微信和入户的方式向沿河、湖、沟及水系居民进行宣传,并向群众讲解河湖长制相关政策知识以及保护河道、水资源的要求、方法,接地气的讲解进一步提升了沿河居民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同心县、中宁县开展河湖“清四乱”联合执法,对跨界河道内的彩钢房、建筑垃圾等影响河道行洪问题现场办公推动解决,探索破解“交界河”治理难题,在执法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河道范围内乱堆乱建的严重安全隐患,并就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相关条文进行告知和政策释疑,有效提升了两地交界河道“四乱”问题的防范和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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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盐池县、海原县、平罗县、彭阳县、原州区等地纷纷在3月22日当天组织志愿者们通过寓教于乐的交互方式向居民群众普及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条文,活动现场群众反响热烈,纷纷表示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母亲河。“红马甲”们深入滩区河道捡拾沿岸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用实际行动树立河湖保护新风尚。

通过多形式联动、多渠道传播,充分引导全社会形成节水护水的良好风尚和行动自觉。下一步,自治区河长办将继续联合团委等部门开展全区巡河护河志愿活动,让河湖保护走近青少年、走进河道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容来源:宁夏水利厅

技术编辑:曾杰

责任编辑:于芸霞

审核:马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