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成效,全文共计1504字,阅读完毕约需15分钟

一、问题的由来

近日,有天津网友在路上拍到一名男子穿着反光外衣在交警面前走过的视频,视频中男子穿着的反光衣和交警穿着的反光衣的颜色、式样、花纹等大致相同,交警背上印有“交管”二字,而男子背上印的是“群众PEOPLE”,这段视频由于其自带笑点和槽点而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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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这就是个让人莞尔一笑的小视频,但是没想到竟然还有后续。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以涉嫌“穿着仿制警用制式服装”为由,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对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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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喜剧,变成了法制剧,甚至有可能变成悲剧。

二、有没有违法?

笔者粗看一下传唤证的传唤理由“涉嫌穿着仿制警用制式服装”,好像也有点道理,小伙子穿着反光衣和警察同志同框,不看背后的“群众”二字,还真有点混淆,但是笔者转念一想,那我们小区的物业和保安上班穿的衣服不是更加像警察的99式警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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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很多保洁、农民工穿的反光背心不也和警察穿的反光背心款式、式样差不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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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他们都涉嫌违法了吗?

“穿着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是否违法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三、仿制警用制式服装的定义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先看一下什么是“仿制警用制式服装”。

先看一下《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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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常服、值勤服、作训服、多功能服、制式衬衣及警帽、领带、腰带、纽扣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警衔标志、领花、胸徽、警号、臂章等。

第十八条 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如果小伙子被认定 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确实可以对其行政处罚。

那么下一个问题又来了,怎么判断“相仿”?难道式样、颜色差不多,写个“群众”就是“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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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公众视觉混淆的,即可判定为与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标志相仿:

(一)使用相同标志的;

(二)使用相似标志与相同或相似服装款式搭配的;

(三)使用相似标志与相同或相似款式、颜色搭配的。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相同,是指使用了“警察”、“POLICE”、“JINGCHA”、盾牌、警徽标志和“99”式警服所配饰的帽徽、领花、肩章、胸徽、警号、纽扣、臂章、领带、领带夹、腰带、帽饰带及袖口绣花图案等。

本规则所称相似是指:

1、帽徽、领花、肩章、胸徽、号牌、纽扣、臂章、领带、领带夹、腰带、帽饰带及袖口绣花图案等在形状、图案与颜色的搭配方面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标志相仿,并造成公众视觉混淆的;

2、在服装款式、颜色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相仿的情况下,所配戴的帽徽、领花、肩章、胸徽、号牌、纽扣、臂章、领带、领带夹、腰带、帽饰带及袖口绣花图案等部件,在图案、颜色、规格方面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标志相仿,且在2个以上(含2个)部位同时搭配使用,并造成公众视觉混淆的。

如果参照上述标准的话,笔者认为小伙子所穿的“群众PEOPLE”反光衣并不构成第三条所描述的“使用相似标志与相同或相似服装款式搭配的”违法行为。

第一、反光衣背后的“群众PEOPLE”字样并不属于第四条规定的帽徽、领花、肩章、胸徽、号牌、纽扣、臂章、领带、领带夹、腰带、帽饰带及袖口绣花图案等

第二、退一步讲,就算粗粗认定那个字也属于标志,也没有在2个以上(含2个)部位同时搭配使用。

第三、最关键的,小伙子穿这个,不可能造成公众视觉混淆吧?斗大的“群众PEOPLE”和“交管”有那么难分辨吗?

四、结语

“穿着仿制警用制式服装”的问题应当处理,但是不能胡乱治理,更不能因为成为网上槽点以后随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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