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辆共享电单车整齐排列在停车位上,比共享电单车更“整齐”的却是这些电单车上一个不落贴着的垃圾小广告,一眼望去一行行刺目的凌乱,令赶到现场的执法人员颇感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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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19日上午,东湖区城管执法大队公共秩序股接到单车公司反映称中山路附近存在非法张贴大量垃圾小广告的情况,立即派人前往查看。
接到通知后,执法队员高望、肖龙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途经中山路沿线,一路上市民停放的电动车深受其害。到达现场后看到,两名女子正一前一后对停车位上的共享电单车“动手动脚”。其中一人手拿蓝色小广告,另一人则拿着白色小广告,两人身上揣着装着广告的布袋子,把共享电单车车身当作“张贴板”大展身手。
执法人员见状立即上前制止,为避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上当受骗,立即收缴垃圾小广告280余份。而单车公司则花费1000余元对此次违法张贴垃圾小广告行为所影响的单车进行清理。
“随意张贴的垃圾小广告又被称为城市的‘牛皮癣’,既影响市容难以去除,同时包含大量诈骗信息,严重影响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秩序股执法人员肖龙表示,看似小小不起眼的垃圾小广告,实际上是许多违法犯罪集团抛出的诱饵,暗藏着大量诈骗陷阱,因轻信虚假信息而导致严重财产损失的案例亦是数不胜数。所以,张贴垃圾小广告的行为不仅仅影响市容环境建设,侵害公共财产安全,还成为了违法犯罪行为的“隐形推手”,其危害之大可想而知。
执法人员介绍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张贴、喷涂非法广告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违法行为可按照故意损毁财物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当天在滕王阁中队协助下将两名女子移交给属地公安部门,两人沿线张贴垃圾小广告行为,仅共享电单车便涉及170余辆,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市民权益,被公安部门处以6天行政拘留。